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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排量汽车发展面临新考验
[发布时间:2007-10-10 00:00:00 点击率:]

  备受关注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近日已获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并计划于12月1日起在上海实施。据悉,国家对小排量(指排量在1.3L以下,含1.3L)汽车技术标准的制定,也将以上海的标准作为重要参考。专家指出,如果新标准实施,市场将会有近六成小排量汽车因不符合标准而被淘汰出局。这使得刚刚迎来“政策春天”,市场份额却迅速下滑的小排量汽车再次面临新的考验。
    去年年初,尽管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响应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号召相继为小排量汽车“解禁解限”,此后国家又对汽车消费税作出了调整,但政策上的力挺并不意味着小排量汽车进入了“市场春天”。近年来的数据表明,节能、环保的小排量汽车依然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汽车市场占有率正呈逐年萎缩的态势。 
    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指出,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的减少意味着道路拥挤和石油进口压力将日益增加,这将压制内资企业自主品牌轿车的发展,也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背道而驰,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十分不利。他甚至指出,如果仍不给微型车优惠政策,最迟在2010年,中国微型车将基本上消失。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以石油为主化石燃料越来越少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下,小排量车因其节能和环保的特色,应该成为全球汽车消费的主流。目前在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汽车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小。而为了引导这种发展,日本不仅出台了“轻四轮法”在税率上进行鼓励,同时还在年检费和停车费等方面进行鼓励,而欧洲则在燃油税上面进行区分,例如法国是300%的燃油税,其他国家是260%的税率。
    可以预言,随着中国汽车社会向节约型汽车社会的重大转型,未来支持小排量汽车的政策力度应该会越来越强,未来中国小排量汽车发展趋势仍然向好。 
    资深汽车分析专家贾新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汽车将作为居民消费最高端产品之一,将批量进入家庭,但是地域和消费水平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将长期存在,正是未来中国消费水平的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中国将是全球最具有潜力的小排量车市场。
    而国家政府部门已开始着手出台多项政策引导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乘用车新定型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将执行第二阶段限值标准,这将比目前平均值再降低10%。对于小排量车来说,这是一个难得的市场机会。
    而上海即将实施的《技术条件》对1.5L以下小排量车型的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燃料消耗限值和噪声限值等多项指标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汽车资深专家陈光祖认为,《技术条件》可能是第一个对小排量车在排量、时速、经济性、排放等方面做出硬性法规的文件,并有可能强制执行,这对厂家改进、提高质量、适应市场无疑起到监督作用。该标准在上海市的实施,将带动全国小排量车市场的优胜劣汰进程。
    此外,一个与《技术条件》配套的课题——《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与措施研究》初步方案已形成,其中包括配套实施的鼓励政策,包括在牌照发放方面、养路费方面的优惠等,以鼓励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地方性的优惠政策,将会随《技术条件》的实施而配套出台。
    据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课题研究表明,目前中国微型车行业还存在诸多发展瓶颈,具体表现在:行业结构不合理,零部件生产企业集中度低,难以向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升级;产品研发能力不强,无法满足新的消费需求;模块化和系统化供货渠道尚不成熟等。因此,加快提高微型车行业竞争力和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亟待提上日程。
    《广州日报》最近进行的一份读者调查显示,有56.5%的人认为“技术先进,节能,污染小”是高性能小排量车的最重要标准;有24.7%的人认为“排量小,动力强劲”是最重要标准;只有18.8%的读者认为“价格便宜”是最重要标准。从这一调查结果不难看出,消费者对小排量车的要求越来越倾向于技术先进和节能环保。这也意味着小排量汽车要想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首先必须走精品型路线。
    国内一些汽车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争相开始加快对环保、安全、精制的高品质小排量车型的生产和市场投放。今年3月,沈阳航天三菱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宣布,公司将引进、并将大规模生产三菱4A9小排量发动机,预计到2008年10月批量生产。日本大发工业株式会社社长箕浦辉幸表示,大发未来准备把更多精制的小型车拿到中国。而广州丰田也宣布,将在明年推出Yaris等与欧洲最新车型接轨的精制小型车。 
    鉴于目前汽车购买和保有政策的不合理导致小排量车的竞争优势不明显,政府应当出台降低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养路费、车船税、高速费等鼓励小排量发展的实质性政策措施,并尽快实施燃油税并开征环境税。
    有关人士认为,应尽快制定中国的《微型汽车法》。中国应借鉴日本发展微型车(轻四轮车)的经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促进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相统一,区域、部门间政策和标准相统一,消除对微型车多层管理、多头管理的弊端,杜绝对微型车生产、使用的区域歧视政策,鼓励生产和使用微型车产品,提高中国微型车行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