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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准备感动人民的公益行业
[发布时间:2007-12-14 00:00:00 点击率:]

  先从中国公益行业的价值链说起吧。 

  在价值链的最前端是“捐款人”。主要是政府、企业、富裕个人(包括企业家、娱乐与体育明星、Super金领等)、公众(就是我们大家)与基金会。

  公益行业说政府是“捐款人”,似乎挺奇怪的。你说财政部出钱资助贫困大学生,或是民政部组织资金救灾援助,算是政府工作还是公益事业呢?国际上通行也算是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其中的界限未必分明,原因以后再细说好了。

  价值链最终端的是“直接服务提供者”,也叫“实际运作型机构”。在我国,包括约近百家政府背景大型基金会(例如宋庆龄基金会、红十字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上百万家民间机构,就是所谓草根组织(截至2006年,已注册登记约有30万家,据NPP估计还有七八十万家未通过任何形式登记)。这些机构通过具体的项目实施,直接向受助对象提供服务,就像我们所熟悉的建造希望小学、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照顾孤寡老人等等。 

  在“捐款人”与“直接服务提供者”中,都有“基金会”,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其实这也算是“有中国特色”吧。

  基金会本质上是有钱的企业与个人,把一笔钱拿出来成立一项专门基金,用投资的盈利部分来投入公益事业,本金不动。国际上运作良好的基金会,一般很少再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也很少介入直接服务,而是将资金捐赠给受助对象,或“直接提供服务者”。也就是说,一般理解上的基金会有两个特征,其一“不募款”,其二“不实事”,因而被视作是公益行业的“捐款人”。比较典型的就是福特基金会,只管运作已有资金,并研究如何有效地捐赠给需要的机构,自己并不参与直接服务工作,比方说捐赠给我们林毅夫老师创办的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而我国的基金会,大部分是“公募实事型基金会”,虽然名为基金会,本质上就是自己募款的实事型机构,它们向企业与公众募款,同时自己开展各类直接服务于受助对象的工作。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例,2006年募款2.1亿元,花了1.9亿元,自己手里是不留什么钱的。 

  当然国内也有一部分“非公募基金会”,依据法律规定,它们没有向公众募款的权利,一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通过运作自己的资金来工作。但目前以实事为主,较少向草根机构提供资助。例如宝钢教育基金会、招商银行基金会、南都基金会等。 

  公募与非公募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公益机构“公开募集资金”是一项需要得到专门批准的权利,只有极少数的机构(其实就那100家政府背景的)才拥有。其他机构募款本质上是非法的。 

  但是,是不是所有合法注册的公益机构,都会公开自己的账号,并接受捐赠呢?是的。没有“公募权”的机构,可以接受对方主动的“捐款”,而不能自己去“募款”。虽然两者间有时难以区分,也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但是只有具备“公募权”的机构,才可以举办大型而明确的“公募”活动;也只有捐赠给“公募机构”的捐款,才可以获得免税(除非少数机构有免税的特批)。

  显然“公募权”是项很爽的权利,但几乎为政府背景基金会所垄断,而近几年也不再批新的了。李连杰新近成立的“e基金”,短信公募活动搞得很嚣张,但是人家是挂靠在有公募权的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所有的钱都通过中国红十字会账号,算是它的一个项目。 

  插播一句,中国广大直接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据不完全统计,60-70%来自于海外基金会!不仅因为国内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捐款量较低,也因为其中大部分流向了那100家较有规模和信誉的基金会。

  当然,随着行业发展和价值链会不断细化,就会出现特定的分工与定位。例如美国的“United Ways”和我国香港的“公益金”,就是只管募款的“联合劝募机构”。因为中小型公益机构的募款成本很高,就会出现此类组织,专事向公众募款,好像也并不进行运作,而将资金直接分发给所属的会员公益机构,从而提高整体的募集与管理效率。此类机构在中国内地并不存在(估计以后也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