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12月12日,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宣布,应法国BIC公司申请,欧委会于2006年9月16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由台湾地区转运的一次性打火机和部分原产于中国和由台地区湾转运的可充气塑料打火机进行反倾销复审,并选择巴西作为第三国替代价格。调查显示,尽管在反倾销调查期内进口数量相对较少,但存在倾销事实。欧委会认为,如取消反倾销措施,将对欧盟制造商构成损害威胁,因此决定维持原反倾销措施,即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一次性打火机(海关编码ex96131010、ex96131000和ex96132090)征收每只6.5欧分的反倾销税;对原产于中国和从台湾地区转运的可充气塑料打火机,只要发票上的单价高于15欧分,免征反倾销税。值得注意的是,欧委会在宣布终裁决定时,未说明有效期。
(据商务部网站)
下一主题:中国是欧盟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