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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让粤民企老板“捡了”174亿
[发布时间:2007-12-21 00:00:00 点击率:]

 “以前,因为不懂法,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未及时申请专利而被他人抢先注册,输了官司,还损失数百万元;因为不懂法,员工吃了不少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哑巴亏。如今,广东省通过对企业普法的深入,实现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双赢,民企的老板们因为在普法中尝到了甜头,学法态度发生了巨大转变——由被动学法到主动学法,还积极鼓励员工们学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记者从近日在广东省汕头市召开的“广东省‘法律进企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4年来,广东民营企业通过普法教育,为自身挽回经济损失近174亿元。

  据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介绍,至2006年,广东全省个体私营企业数达279家,总量居全国首位,广东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上升至39.6%。但民营企业易“短寿”仍是不争的事实。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68%的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都不超过5年。

  “企业要做大,必须要依法。”澄海区委书记郑家汉告诉记者,民营企业初始发展阶段,一些企业由于法制经济意识缺失,法治理念淡漠、法律知识缺乏,企业的经济秩序和良性发展严重受阻。2003年,澄海某玩具贸易公司老板携款潜逃,数十家生产企业代表上门讨货款,他们出示的唯一凭证竟是贸易公司打出的“白条”,上面除了简单载明货物数量和货值多少外,没有加盖任何合法有效的印章。这数十家企业才知道吃了不懂法的大亏。

  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点,民营企业占据了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然而像原是农业大县的广东中山市一样,许多个体都是家族式经营。由于家族式管理效率低,防范风险的机制不完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都是“失火后”才想到聘请律师介入。针对实际情况,中山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探索出一条普法教育和司法维权的路子: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从2003年开始在两个协会的会员中以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对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许多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法用法使广东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销售等环节中懂得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管理成本。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东华告诉记者,2003年10月,“美国家具制造商合法贸易委员会”以中国企业“低成本”的价格为由,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反倾销诉讼请求,要求对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征收250%的反倾销税。面对不公平的裁决,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应对,最终打赢了这场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官司。

  “如果你今天隐瞒员工,一旦被发现,他们就会找上门,到时你就很被动。拖欠工人工资的企业不可能有前途!”针对大多数个体私企老板不喜欢员工学习法律和懂法的问题,广东华纺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苏石华给了明确的回答,“这样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规避风险,减少企业的损失。因此,普法对企业和员工都是双赢。”

  陈伟雄说,广东的经验证明“法律进企业是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的灵丹妙药,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而法律素质是最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