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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天津市婚介行业将实行新出台的婚介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细则,设立“金诚信奖”,严格考核认证诚信单位并建立诚信档案;建立“红娘超市”透明化管理,婚介信息全部网上公示,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凡在会员婚介所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协会投诉,经认定后将对其进行赔偿或退款——这是记者从天津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获得的消息。(2007年12月29日北方网)
婚介服务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为未婚男女牵线搭桥、做月下老人本来是一件奉献爱心的好事,但在目前的不少婚姻介绍所,惟利是图成为惟一目标,他们为了牟取暴利,违规操作,给征婚者布下了一个又一个“甜蜜的陷阱”——或肆意夸大征婚者的实际情况;或与“婚托”相互勾结,让一个婚托扮演多个角色,分成中介费用;或挂钩高档消费场所,吃取“回扣”牟利;对征婚人员的相关证件及填写内容不加验证,就利用媒体大肆做广告,通过精心设计的征婚广告,最大限度地吸引征婚者,然后再打着免费建档的幌子,与征婚者签订一些不平等合同,收取中介费……以至于有些征婚者一提起婚介所,便有谈虎色变的感觉。虽然大多数婚介机构还是好的,是守法的,“害群之马”只是极少数,但是这极少数却给整个婚介行业带来了非常大的不良影响,也使整个社会对婚介行业产生了误解和偏见。
如果像天津市那样给婚介机构定个“行规”——首先,为婚介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将她的办公地址、服务优劣、客户投诉情况等记录在案;其次,所有婚介信息网上公开,定期更新,确保真实有效;第三,与服务对象签订《婚介服务合同》,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处理办法,不仅可以将一切摊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还可以有效地引导消费者正确地选择信誉良好的婚介机构和人员,防止虚假服务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便于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诚信档案的有关记录,对婚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有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可以说,这是一举数得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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