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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的草场哪里去了?
[发布时间:2008-01-04 00:00:00 点击率:]

  200年前,科尔沁沙地南部——辽宁省彰武县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处属满清王朝的“禁封”之地,长期的滋养呈现一派“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观。然而,盲目开荒后,风沙干旱,土质瘠薄,植被稀疏,生态脆弱。

  彰武县与内蒙古科尔沁沙地南缘接壤的部分村屯,面对步步逼进的风沙,人们只能是无奈地选择被动的逃离。在已新划入科尔沁沙地的彰武县阿尔乡镇北甸子村,记者的吉普车都进不去,村中的许多人家已离去。

  正在消失的草场

  辽宁位于内蒙古高原向沿海的过渡带,属于典型的农牧交错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草业发展优势。但如今,这里的草地受到严重破坏,全省90%的天然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场面积日益减少,尤其是辽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地带。盲目地开垦、放牧等一系列经济开发活动,还有土地政策问题造成农民对土地的重种轻养,土壤沙化年年加剧,仅沙区草场牲畜超载率就高达50%以上。

  辽宁省彰武县地方志的编写人员介绍,百年前的彰武县,人烟稀少,土地广阔,虽没有大的森林,但到处是低矮的树木和草地。直到上世纪初,随着大批开拓者的迁移并大肆开垦农田,才使境内有了大面积的粮田。同时,当地的沙漠化也日甚一日。遇雨则涝,无雨则旱,已基本丧失了自然生态环境调节功能。

  辽宁省新闻发言人王海涛说,这里的土地只有薄薄的一层,有的地方一公尺半之下就是冻土层甚至白沙。如果不去碰触,这薄薄的一层土足以让青草存活。

  2001年开始,辽宁以辽西草原区为重点,坚持天然草地建设和退耕还林种草并举,经济和生态效益显著。但自2005年以来,辽宁各地草业发展开始出现下滑趋势,人工草地面积明显减少。彰武县就是这一变化的明显例证。

  2002年至2003年,彰武县农田种草1718公顷。通过招商引资建立了两家草业公司,“禾丰公司”和“天照金公司”,年加工牧草能力10万吨。2005年全县农田草场面积开始下降,目前仅有400多公顷。牧草资源减少,企业加工材料不足,设备长期闲置,两家公司相继转产。

  草场为何消失?

  无论实施退耕还林还是退牧还草,生态环境的恢复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但作为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国家给予还草的政策性补贴只有两年。辽宁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处处长刘大维认为,退耕还林的政策性补贴是5到8年,这样必然造成地方政府和农民倾向于还林而忽视还草。

  辽宁行政学院教授鄂玉江表示,国家出台粮食直补政策后,将各种补贴计算在内,辽宁粮农平均每亩可得到50元左右的补贴,同退耕还草两年后停止补贴相比,很有吸引力。所以从眼前利益考虑,一些农民会选择毁草种粮,不仅退耕还草出现反弹,天然草场也遭遇开荒种粮的厄运。

  “畜牧业的发展对草业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辽宁省黑山县副县长齐宝德说。据致公党辽宁省委调研组的调查显示,种植玉米、种植苜蓿、草畜结合的效益比为1:2.2:3.6。

  齐宝德说,养殖业与种草同步发展、农牧紧密结合,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牧草供不应求,经济效益有保证,农民种草的积极性就高,草地保存较好;反之,很多毁草种粮的地区,正是片面强调种草,没有相应地发展养殖业,种养脱节,没有需求,要农民承担市场风险,才造成了牧草面积的持续下降。致公党辽宁省委调研组的调查显示,由于产业化程度低,草地分散,很多鲜草不能及时收割,无法出售,造成农民对种草失去信心。

  找回失去的草场

  一些基层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退耕种草的土地,可以将使用期延长到50年,并可依法继承和转让;对利用荒山、荒坡或沙化土地建设生态草地的承包者,无偿拨划土地使用权,期限不少于50年。

  专家建议,促进草业发展,首先是解决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政策不平等的问题。对退耕还草的补助年限由目前的两年延长到与退耕还林一致的5到8年,并允许农民在不影响生态效果的前提下割草养畜。

  其次应解决种粮与种草政策不平等的问题,利用农田种草应享受与种粮同等的补贴;对统一规划的牧草种子基地,实行不低于粮食作物良种的政策性补贴;对购买牧草加工机械,实行与其他农业机械同样的政策性补贴。

  目前,国际畜牧市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牧草供应严重不足,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肖兴志表示,东北地区急需提高牧草生产、加工的产业化程度,大力发展牧草加工龙头企业,实行订单生产,建立健全产销链,逐步形成“公司+农户”的稳固模式,保护农民种草的积极性,减轻生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