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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子”与“面子”
[发布时间:2008-01-09 00:00:00 点击率:]

  杭州六家企业最近因为污染环境不仅被停产整治、缴纳罚款,而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被责令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环保部门的这一新做法值得肯定:让污染企业既少了“票子”,又丢了“面子”,还在确保公民环境知情权上向前迈了一大步,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污染环境、人人喊打”的良性局面。

  事实上,环保部门的这一举措也是无奈之举。当前环保行政执法一直面临“两高一低”的困局,即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据了解,污染企业一次违法排放罚款的上限不超过20万元,行政处罚通知书开出以后,污染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接着还可以行政诉讼,折腾下来,要耗时数月。浙江一基层环保局在例行检查时,一家污染企业的老总当场扔给执法人员50万元,气焰嚣张地说:“我把一年的罚款都给你,今年就不要来检查了!”这一情景活画出环保执法的难度。

  困局面前,浙江环保部门想出的“公开道歉”这一招还真是有效。一位曾经被责令道歉的企业老总说:“和违法排放产生的效益比,有些企业家可能不在乎那么点罚款,但在一个人情社会里,都爱面子,让我们在报上登致歉信,在电视上道歉,脸面都丢尽了。”污染企业公开道歉已经成为浙江环保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各地推广迅速。浙江东阳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偷排、直排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制度》。嘉兴市25家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在不久前也被环保部门责令公开向市民道歉。我们希望这样的做法在别的省份也得到借鉴。

  公开道歉不仅让污染企业脸面丢尽,还在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上向前迈进一大步。记者看到,污染企业在媒体上刊登的道歉信中详述了违法排污的细节、事实,并承诺“在停产整治中,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教育”。企业污染信息的公开透明是社会各界理性参与、有序监督的前提。因为有知情,才有参与,才有监督。哪里有污染?污染有多重?政府的监管情况如何?企业的改进情况如何?这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都要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