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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酒类地方立法加速
[发布时间:2008-01-22 00:00:00 点击率:]

 “2002年以来,河南省酒类行业14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连续6年联名提交‘关于加快河南省酒类立法的议案’,引起了省人大财经委、省商务厅的高度重视。”1月17日,河南省酒业协会会长熊玉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熊玉亮介绍,河南是全国酒类生产和消费大省,饮料酒产量居全国第2位,消费量居全国第1位。目前,河南省白酒生产企业上千家,年产60万千升左右,但取得白酒生产许可证企业仅有347家,有2/3的企业或小作坊在违法生产。酒类产品市场的开放,酒类产销秩序的混乱,使一些无质量标准、无检测手段、无技术力量的“三无”小酒厂、小作坊纷纷进入市场,畅销的优质品被仿冒现象比较普遍,行业价格大战,恶性竞争,问题十分突出。生产流通企业多而杂,产业结构严重失衡,酒类经营中商业贿赂现象十分严重,酒类管理缺位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该省酒业健康发展,酒类立法迫在眉睫。

  2002年以来,在河南省酒业协会的倡导下,全省酒类行业14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连续六年联名提交“关于加快河南省酒类立法的议案”,引起了省人大财经委、省商务厅的高度重视。

  2005年4月和6月,河南省人大财经委、省商务厅、省酒业协会等单位组成酒类立法调研组先后赴周口、漯河、商丘等酒类重点地区进行调研,并递交了立法调研报告。

  经2006年7月14日河南省人大主任会议和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研究通过,终于将河南省酒类立法列入2008-2012年立法规划。

  2007年开始了酒类深度性立法调研,河南省人大财经委、省商务厅、省酒协等部门组成调研组,赴新疆、云南等近期酒类立法的省区,进行实地深入调研,取得较大成效。

  调研组对河南省酒类立法充满信心,一致表示:力争在2008-2009年实现酒类立法。

  据了解,目前全国20多个省市有地方酒类法规,参照外省市的做法,河南省地方酒类立法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生产关严、批发严管、零售搞活、重点打假”的原则,对酒类生产和酒类流通实行《随附单》制度,进行溯源管理。河南进行酒类立法,将为保障饮酒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河南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