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发改委发布了2008第二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第二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的企业,至此,吉林省共确定了90家调价备案企业。
在第二批公布的企业名单中,共有4家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调价备案企业,另有47家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的批发、零售企业,几乎涵盖了吉林省所有的县域。这些企业主要都是经营成品粮(大米、面粉)、豆油、猪肉、牛羊肉、牛奶、奶粉、鸡蛋、豆制品和饲料的企业。在此之前,吉林省已公布了11家需要向省发改委调价备案的企业,28家需要向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的企业。
据了解,在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中,部分大型超市将实行日报表价制,对必须备案的商品,由价格主管部门每隔两天向社会公布价格,群众可以通过报表,及时监督商家的调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