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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与供应商诚信交易行为规范”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发布时间:2008-01-29 00:00:00 点击率:]

“零售商与供应商诚信交易行为规范”标准

通过专家审定

 

 

 

 

 

 

 

 

 

 

 

一月二十九日,“零售商与供应商诚信交易行为规范”标准在京通过专家评定会。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不但各类商品快速增长,供大于求,而且零售行业也发展迅速,丰富了人民的生活,繁荣了市场,对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零售企业与供应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问题,甚至是尖锐矛盾,其结果不仅导致零供双方的利益受损,而且还殃及广大消费者。经调查,零供之间矛盾的核心是不少地方存在着“不诚信”问题,具体体现在“质量、价格、合同、服务、结算”等方面。为建立良好的零供关系环境,通过保护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益,进而实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牵头,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对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诚信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诚信交易行为规范。

为保证该标准内容更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人小组人员来自零售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代表,形成了代表各方利益的起草人小组,成员包括:王民、谭新政、褚峻、邱建国、范宣勇、龙良贤、闵正道、李强、张建新、王哲、赵进华、赵凯亮、张志锋、赵玮、熊炜、曹建、王古坪、郭天雨、傅曼青、王琦琦、贾向华、秦虹、万迎军、林涛、区文生等。他们分别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标准出版社、经理日报社、中国联合商报、海尔集团、远大空调有限公司、山西惠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股份公司、安徽阜阳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闽东尧庄电机厂、伊利集团、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北京金殿友谊商城有限公司、深圳亿通科技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东风汽车商务车有限公司、家乐福集团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索尼(中国)公司等国内著名的25家大型零售和供应企业,使得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能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在专家审定会上,来自国务院研究室、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协会、 鲁花集团、 一汽丰田、国美电器、瓦轴集团、北京城乡贸易中心、北京翠微大厦、山西惠丰机械工业公司、苏宁电器、海尔集团等单位的16名专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

1.会上提供审查的标准文本和有关材料,符合审定会要求。

2.该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对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从诚信的角度提出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具有开创性,并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该标准设计理念正确,总体框架完整,内容详尽,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

4.该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零售商与供应商的交易行为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建立良好的零供关系环境,通过保护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益,进而实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与会专家一致通过该标准条款的审定,亦对标准条文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委托起草单位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报商务部审批,并报国家标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