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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民企热衷买矿“掘金”
[发布时间:2008-03-20 00:00:00 点击率:]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方令航)以往浙江省金华市民企赴外地创业,以小商品、服装、皮鞋箱包等传统产品居多。如今,越来越多的金华民资瞄上了内陆省份丰富的矿产、森林等资源,淘金路径越拓越宽,投资空间也进一步拓展。日前在义乌福田大厦的一家进出口公司,刚刚从河南考察回来的业主阿成告诉记者,他这次与河南卢氏县一矿业公司签订了合作投资协议:“我们购买90%的股权计2340万元,首期资金这两天就要汇过去,这个矿区有38平方公里,铅远景储量为14400吨,金远景储量为1326公斤,开采价值达到4亿元。”

  中国西部研发促进会驻金华办事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浙江是资源小省,全省一次能源自给率只有5%。而河南、陕西等地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有很多甚至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探明储量却没有开发,很有潜力。而金华的民间资本充裕,现在急需好的投资项目,随着近年来全球金属矿产价格大幅飙升,给以制造业著称的浙江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到资源富聚地寻找稳定的资源供应渠道,显得十分迫切。”

  金华市经委有关人士称,如今越来越多的金华市民资瞄上了丰富的矿产、森林等资源,淘金路径越拓越宽,投资空间也随之进一步拓展。记者也获悉,在热衷买矿“掘金”的金华企业中,有的抱有“炒矿”(倒卖采矿经营权)的想法,通过不断的转手煤矿经营权,迅速攫取高额利润。“去年年初我们1600万元买了一家煤矿,现在能卖3000万元,一个矿6个月就能收回成本,我打算再赚回两倍的成本就把它卖掉。”永康某业主告诉记者,在陕西省北部晋陕蒙三省接壤区,外来炒矿者以浙江商人居多,炒得好的一年纯利润就达上亿元。

  按我国法律规定,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必须经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必须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而事实上,为了避免这些手续,炒矿者与煤矿原法人往往签订两份合同,表面上签订长包合同,以防上面监管机构查处,私下再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果以后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由购入者负责。“炒矿其实也有很高风险,买矿能不能卖出好价钱,具体要看开采量,如果不好的矿甚至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不过一般都是赚钱的多,正因为利润丰厚所以吸引了浙江一带的热钱进入。”中国西部研发促进会驻金华办事处的负责人提醒,有的买矿人可能对资源储备量、条件等都不是很清楚,此外多数人开矿是第一次入行,希望很快收回成本,在安全设施方面投入较少,所以安全风险也很大,这些都是值得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