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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律师事务所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 对华奥物种集
[发布时间:2008-04-14 00:00:00 点击率:]

宾夕法尼亚州 RADNOR 4月14日电 /新华美通/ -- 美国律师事务所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 今天发表声明,内容如下:

    今已代表在华奥物种集团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GRO)(下称“华奥”或“该公司”)于2007年11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 (IPO) 之后购买该公司证券的所有投资者,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特此公告。

    如果您想对这起诉讼发表看法,或对本公告或您与这些事务相关的权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LLP(Darren J. Check 律师或 Richard A. Maniskas 律师),免费电话:1-888-299-7706或1-610-667-7706,或电子邮件:info@sbtklaw.com。

    起诉状指控华奥物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主管和董事违反1933年证券法。华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上游农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更具体地说,起诉状指控该公司未披露及未如实披露被告知情或肆意漠视的下列重大不利事实:(1) 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前未与其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重要高管签署可执行的雇佣协议;(2) 该公司尚在与其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重要高管就提供数百万美元的薪酬组合以便获得他们未来的服务进行谈判(这是该公司未来成功的关键);(3) 这些大幅增加的薪酬开支会对该公司今后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一般管理费用的增加以及经营利润与利润率的下降;(4) 由于上述原因,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后的财务业绩决不会与其在登记声明中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相同;(5) 由于高管对于该公司的至关重要性,该公司未与其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重要高管成功达成可执行的雇佣协议,将大大影响其执行自己所公布的经营战略的能力;(6) 首次公开发行时存在的各种会计和支付问题以后将造成该公司的审计师无法完成对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7) 该公司缺乏充分的内部和财务控制;(8) 基于上述原因,该公司在所有相关时期内的登记声明存在错误和误导。

    2007年11月6日,该公司进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该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提交了一份登记声明。这次首次公开发行对于该公司及其献售股东 Brothers Capital Limited 来说是一次财务上的成功,因为他们通过以每股16.50美元的价格,向投资者出售该公司1715万股证券,募集资金超过2.82亿美元。

    2008年4月7日,市场收盘后,华奥宣布,由于各种会计和支付问题,其审计师未能开始对该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令投资者感到震惊。该公司警告称,“在审计程序大大延迟的情况下,存在公司可能无法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风险”,并收回此前所提供的对2007年第四季度、2008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的业绩预测。该公司还宣布,其首席运营官已辞职。此外,该公司首次披露,其首席执行官积极介入了与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重要高管旷日持久的薪酬谈判。这些高管坚持1800万美元现金加公司股票转让(占公司股份的22%)的薪酬方案,以“激励他们继续为公司服务,并将他们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正如该公司所指,向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高管支付现金和/或股票,“作为对他们过去及今后与拟进行之交易相关的服务的报酬和激励,有可能在支付期内给公司造成重大薪酬费用。”

    此消息一经发布,该公司股价于2008年4月8日每股下挫3.34美元,跌幅近38%,收于每股5.46美元,交易量急剧放大。2008年4月8日的这一收盘价较该公司仅仅数月前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价累计下跌了11.04美元,跌幅66.9%。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向美国各州和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代表集体诉讼人要求赔偿损失。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是公司治理改革的一支推动力量,曾代表美国和全球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挽回数十亿美元的损失。

    有关 Schiffrin Barroway Topaz & Kessler 或通过网上报名参加这次集体诉讼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sbtklaw.com 。

    如果您是上述集体诉讼人之一,且有此意愿,则最晚可在2008年6月10日,前往法院担任这次诉讼的首席原告。首席原告是在诉讼中代表其他集体诉讼人行事的代表方。要被任命为首席原告,法院必须确定,该集体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其他集体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具有代表性,且该集体诉讼人可充分代表该诉讼群体。但是,您分享赔偿的能力不会受到是否担任首席原告的决定的影响。任何集体诉讼人均可通过他们所选的律师,前往法院取得首席原告的身份,或选择什么也不做,保持缺席集体诉讼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