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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长沙亮相
[发布时间:2007-10-22 00:00:00 点击率:]

    燃气开通费到底由谁来交?车库、车位的归属是谁?商品房延期交付怎么办……1014日上午,国内一律师花费10余年心血创作的成果《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脱稿,合同中很多条款在我国房地产界和法律界是第一次提出。

  

    律师10年心血成就新创作

  

    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冯正元律师创作的《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链接:www.208t.com.cn)共有208条,分成46个部分,3.8万余字。该合同一方面来源于冯正元律师10余年房地产法律实务操作和办案实践,另一方面运用了他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对物权法的学习理解,经过广泛调研,精心创作,多次修改。

  《合同》的最显著特征是:坚持以新实施的《物权法》和《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主要法律依据,将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运用到商品房的买卖、交付使用、产权登记、物权归属、房屋质量、售后服务、物业维修等实际操作之中。《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充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程度满足开发商的合理合法要求,维护社会公平交易秩序。《合同》对商品房建筑质量作了严格的规定,对建筑节能环保作了更具体的要求,符合国情民意,贴近商品房交易实际,便于实际操作。

  《合同》对违约行为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约定违约责任,既具体明确,又公平公正。该合同许多条款比以往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任何文本更详尽、更明确、更便于操作、更体现公平交易,合同中很多条款在我国房地产界和法律界是第一次提出,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

  

    法律界:具有专业水平

  

    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内著名律师王工先生阅览了《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后认为,这部合同具有专业水平、是来自于房地产实务操作的经验总结,对房地产市场交易很有指导和促进作用。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杨开湘教授认为,《合同》又多又好又详细,充分体现了物权法的相关规范。

  湖南省律师协会蒋春林秘书长阅览了《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后说,合同文本内容很丰富,很详细,能把这样的创作成果奉献给社会,对律师界和房地产界都十分有益,对湖南律师的房地产法律业务具有指导作用,可以作为律师业务学习的范本,让更多的律师在短时间内学到更多的房地产法律知识。

  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戴勇坚主任则表示,这部商品房买卖合同很好,体现律师的专业水平,可以在律师界进行学术交流,并可在《合同》基础上,起草一个湖南省的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广泛征求房地产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的意见。

  

    开发商和业主纷纷叫好

  

    湖南丽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永毅认为,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了充分的保护。在付款方式及期限方面,208条第二十一条约定买受人应当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付清首期房款。非特殊情况买受人当天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买受人已订购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对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

  四季阳光花城业主委员会主任夏文明看了合同条款之后,深有感慨地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十分清楚明确,如果购房按这样的合同文本签约,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得到明确的保护,业主与开发商也就没有纠纷了。

  长沙市通华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胡娅丽说,这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十分明确,出现违约情况产生纠纷时,合同有明确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特别是对买受人的逾期付款、逾期收房、未及时提交办证有关证件资料,买受人都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专家评析

  

    业内人士纷纷认为,《208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市场化的操作方式,充分体现《物权法》的精神实质和相关规定,极积配合我国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规范,把现行房地产政策法规充分应用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独特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