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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楼”折射城市规划之乱
□ 郭奔胜
又有新楼遭遇短命。江苏无锡市有关部门近日证实,位于无锡闹市区的一幢22层高楼即将被拆除,原因是城市规划需要,用地转让给开发商搞CBD开发。
一年多以前被爆破拆除的67米高的“西湖第一高楼”设计年限100年,只使用了13年,而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使用的这幢高达98米、设计年限至少100年的大楼,只存在了7年,创下“短命楼”的新纪录。
造价数千万元甚至达数亿元的大型建筑说建就建,说拆就拆,浪费十分惊人。但面对社会质疑,有关方面给出的答案是,经营城市,盘活土地资源。看看这几幢楼拆后的身价,就不难发现经营者们为何如此冲动了:无锡被拆楼所在的地块出让价格达到12亿元,就地建设250米高的商业楼;而西湖那幢楼地块更是卖到了24亿元,重建85米高的标志性建筑。
不断增多的“短命楼”充分暴露了城市规划建设的随意性:一是规划随人变,一届政府一个城市规划,一个市长一个城市规划,朝定夕改,随定随改;二是以规划生财,由于规划用途直接决定土地价格,所以规划成了城市“以地生财”的魔杖,哪里能生财就往哪里指;三是规划出政绩,一些决策者在不正确的政绩观主导下,从上任第一天开始拆房子一直拆到离任。
动辄炸楼,推倒重来,造成巨大的城市建设浪费不说,还让颁布达18年之久的城市规划法蒙羞。这部法律规定,城市规划必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
当前,要高度警惕这样的城市“规划病”蔓延开来。对那些无视法律精神和群众利益的规划建设行为进行公开问责,遏止劳民伤财的“短命楼”现象反复发生。
“灯下黑”现象不容忽视
□ 沈锡权
今年元旦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但目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还存在一些障碍和“死角”。其中,不容忽视的是一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不规范的“灯下黑”问题。
据劳动部门介绍,目前浙江省大约92%的企业已经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但至少还有20%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临时工还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灯下黑”问题主要表现为“三无”:即不少用工行为无编制、无契约、无保障。涉及人员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勤杂人员,也有一部分因近年来事业发展需要招聘的编外人员。因为是编外用工,一些机关单位不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他们成为劳动用工市场的“黑人黑户”,低工资、低福利,有的还没有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
出现“灯下黑”现象的原因:一是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一直把规范企业劳动关系作为工作重点,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有所放松;二是编外人员多数是司机、打字员、保安、保洁等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对职员技能要求低,替代性强,容易被用人单位当成廉价劳动力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另外,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缺乏依法用工意识,有的在新法颁布实施后还在等待观望。
机关事业单位应是带头执法、守法护法的“领头羊”,绝不可以游离于法律以外自行其是。浙江省提出,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纳入法治化轨道。我们相信,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灯下黑”现象将逐步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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