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5月1日起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常备储量不应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对我国首次做出这一要求,业内人士称,是为了稳定市场供应,防止突然油荒的出现。
这一消息,是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负责人就《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的。
之所以对常备储量要求,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负责人表示,这个要求借鉴了国外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承担商业储备的通行做法,是我国加强市场调控能力,防止市场波动的必要措施,也是在我国成品油经营企业中逐步建立商业储备制度的探索和尝试,意义重大。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