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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于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姜明指出:“顾客满意就是品牌,顾客满意度是评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重要手段。”他表示:“当前,市场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对顾客的全面争夺,而是否拥有顾客取决于企业与顾客的关系,取决于顾客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顾客满意程度越高,企业竞争力越强,市场占有率就越大,企业效益就越好。”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承办的“第二届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是以国家商务部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为依据,对自愿参加测评活动的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业进行顾客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函调、网上投票、电话调查、综合评价等方式,在顾客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预期质量”、“质量感知”、“服务质量”、“价值感知”、“满意度”、“忠诚度”等方面进行调查测评,最终综合评定出“全国顾客最佳满意十大品牌”、“全国(行业)顾客满意十大品牌”、“全国顾客满意品牌”、“全国最具市场潜力品牌”。
自顾客满意度测评诞生以来,已经逐步发展为各国政府普遍重视的商业流通与内外贸易经济测量手段,成为各国国家和地区商业服务展示的窗口,瑞典(1989)、德国(1992)、美国(1994)先后启动了国家顾客满意度指数研究与测评工作。尔后,意大利、新西兰、英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我国的台湾、欧盟等相继启动实施顾客满意度指数。美国政府定期对国家顾客满意度指数(ACSI)和各行各业的CSI指数定期进行测评,并在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财富》杂志上定期公布。1999年欧盟11国分别在本国试点调查,计算自己国家的顾客满意度指数,至今为止全球已至少有22个国家设立了全国性的顾客满意度指数。
199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国政府明确提出:“要研究和探索产品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方法,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产品质量信息”。为此,中国商业联合会秉着对中国商业行业和商业服务业的多年工作经验和对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完整的深刻理解,于2003年10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制订“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行业标准的申请,并获得发改委的正式批准。由此,建立中国商业顾客满意度指数(CRCSI)测评体系,制定中国商业服务业满意度测评规范的行业标准。
上一主题:“一切只为顾客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