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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取缔225家造纸企业
[发布时间:2008-05-07 00:00:00 点击率:]

本报记者 宋延涛

  4月30日,辽宁省召开了“辽宁关停造纸企业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环保局副局长朱京海对“污染减排——辽宁关停造纸企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在这次行动中共有225家造纸企业被强制取缔,这些企业都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范围。

  这意味着辽宁省实施“辽河三年干流消灭超五类,五年实现干流城市段景观化”目标已经全面展开。

  ◎取缔

  营口市作为辽河的入海口,其环保位置非常重要。对于辽河目前的情况,营口市长赵化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多年来一直处于重度污染,在全国七大江河中仅略好于海河。从1997年开始,辽宁省政府就曾对辽河流域进行过治理,但由于辽宁是重工业基地,污染方面的欠债也很多,治理的步伐也很艰难。辽宁省政府这次提出辽河治理“三年干流消灭超五类,五年实现干流城市段景观化”的新目标,这是新一届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省人民多年的企盼。所以,作为辽河的周边城市,营口市坚决支持这次整治取缔污染造纸企业的行动。

  辽宁省环保局朱京海副局长介绍,辽宁省共有417家造纸企业,其中,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取缔的225家,在国家强制淘汰线以上的192家。这417家造纸企业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44万吨,占全省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0%。为实现辽河治理新目标,辽宁省决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25家坚决予以关停,并要求各市政府限期关闭取缔。今年4月以来,省环保居对关停情况进行了逐家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已有176家企业关闭、停产,占225家总数的79%,其中,118家没有拆除生产设备,还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21家是各级政府已经下达了关停令,但由于未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等坚决措施,企业仍在生产之中;28家企业,当地政府还未下达关停令,仍在继续生产。

  4月10日,辽宁省对规模位居全省前列、污染负荷占造纸行业72%的8家企业停业整顿。截至4月27日,8家企业已全部停业整顿。这8家企业分别是铁岭开原制浆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开原兴盛造纸厂,盘锦春成纸业有限公司,鞍山台安县博发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台安县德瑞造纸有限公司,锦州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黑山县永丰造纸有限公司,营口造纸厂。

  ◎出击

  据悉,此次取缔的造纸企业,是辽宁省关停的第一批。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表示,此次整改,辽宁省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厅、工商局、电力公司等部门已经坚定信念,将采取“铁的手腕、铁的心肠、铁的决心”,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切实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为完成好这次关停造纸企业专项行动,辽宁省环保局朱京海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们已经对这次关停造纸企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于已列入关停名单,尚未关停的49家企业,限期2008年5月15日前关停,5月30日前拆除设备,未下达关停令的必须在5月5日前下达,已下达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对已关停尚未拆除设备的,限期2008年5月15日前拆除完毕,从根本上杜绝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实行区域限批。对于关停造纸企业拒不执行、措施不力,以及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县区,将实施“区域限批”。三是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各级地方政府对拒不执行关停决定的,对关闭后私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造纸企业关停拖延不办、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将由监察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以切实做到政令畅通。四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辽宁省环保局将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辽宁省第一批225家关停造纸企业名单和所属地区,公开省、市主管部门举报电话,辽宁省环保局将24小时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