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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国内贸易标准
第二届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启动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会联合开展的“第二届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日前在京启动,继续在我国企业界和消费者中树立起“诚信公平”的零供企业新标杆。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商务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标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缓解零供关系,树立典范、引导企业健康发展,警示不规范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益,实现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零供和谐,树立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标杆型企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保护基金会在成功开展了首届零供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的基础上,启动了本次评价活动。
《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是我国首部关于公平与诚信的标准,它标志着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交易评判有了行规依据,将把零供公平交易行为引上正轨,有效调和零供矛盾,从而大力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各类商品销量快速增长,零售行业得以迅速发展,出现了商品极大丰富、销售旺盛的繁荣局面,零售供应企业迎来了机遇发展期。但是,零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仍有许多不和谐的问题,甚至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其结果不仅导致零供双方的利益受损,而且殃及到广大消费者。据了解,零供之间矛盾的核心主要是 “不公平不诚信”,具体体现在“合同、服务、费用、价格、结算”等方面的问题。
据主办单位介绍,本次活动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为评价依据,引导中国零供企业履行公平交易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零供企业管理水平,并借助此次评价提升品牌形象,树立“公平、诚信”的形象,全面塑造“公平诚信”的企业灵魂。
据了解,“第二届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评价活动”的评价程序为:(一)新闻媒体、有关单位推荐或企业申报;(二)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名单;(三)候选名单网上公示,确定入围名单;(四)入围名单网上公示,按得分多少确定终审名单。
本次评价活动的最大特点是按照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由“质量保证、价格公平、合同公平、服务公平、结算公平、公平竞争”六项大指标,19项小指标组成分项,进行细化评分。评分由自评、网评、综合评三块组成,最终按得分多少评价出:全国公平交易(诚信)示范单位(综合大奖,零售商、供应商)、全国零售商公平交易(诚信)十佳企业、全国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十佳企业、全国零售商公平交易(诚信)企业一百强、全国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企业一百强、全国供应商公平交易(诚信)行业十佳企业、全国零售商公平交易(诚信)行业十佳企业。
据悉,评价结果将于2012年1月中旬在北京隆重揭晓,即日起,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展开,详情查询诚信交易网www.cxjy.org.cn,www.c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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