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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交通走廊发展为经济走廊
[发布时间:2008-06-12 00:00:00 点击率:]

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六个成员国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亚洲开发银行的高级官员6月6日在云南省省会昆明达成“昆明共识”。“昆明共识”中包含两个重要文件,即GMS南北经济走廊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点和GMS经济走廊论坛的职权范围。同时,GMS经济走廊论坛正式成立。这标志着GMS合作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建GMS经济走廊

  长效机制

  

  参加GMS经济走廊论坛的本报记者了解到,GMS经济合作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92年发起的一个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等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六国共同参与。我国云南、广西是参与GMS合作的主要省份。最近16年来,大湄公河次区域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和东亚一体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超过6%,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贸领域均取得了显著的突破和进展。

  今年3月3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老挝出席“GMS经济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时倡议成立“GMS经济走廊论坛”。后在云南的积极争取下,首届“GMS经济走廊论坛”获准于昆交会期间在昆明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商务部和云南省政府主办,亚洲开发银行协办,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和云南省商务厅具体承办,以“平等互利合作、持续平衡发展”为主题,围绕明确任务、创建机制、采取措施3个方面,建立GMS经济走廊论坛长效机制,提升GMS经济合作层次,加强和促进经济走廊沿线省区地方政府和企业间的相互协作及对话交流。本次论坛邀请了GMS国家领导人、商务(贸易、投资)部部长、GMS经济走廊沿线省长(市长)、金融机构代表、知名专家和学者以及国际组织、工商界代表约500人出席。

  “GMS经济走廊论坛”除主论坛外,还设立了“省长论坛”和“边境城市发展论坛”两个分论坛,鼓励地方政府和工商界人士就未来经济走廊的合作问题发表意见。

  此次与会GMS  6国部长最终达成的《昆明共识》,是GMS论坛与GMS经济走廊论坛的成果,其不但体现了GMS  6国政府都达成了互利共赢、长久发展的共识,还制定通过了《南北经济走廊发展战略计划》,同时呼吁尽快完成通过东西、南部经济走廊发展战略计划,为下一步GMS6国合作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与指导方向。

  

  经济走廊的发展

  分为三个阶段

  

  据悉,GMS经济走廊的发展将分为三个阶段:交通走廊建设阶段、物流走廊建设阶段、经济走廊建设阶段。按照GMS交通运输网络的总体布局,GMS经济走廊包括: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和南部经济走廊。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GMS经济走廊论坛上说,经过GMS各国过去多年的不懈努力,走廊城市间的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为本区域的经济增长空间和一体化进程创造条件。他指出,由于GMS各国政策规定的不协调而导致这些基础设施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关联的社会、环境问题也日益呈现。当前,GMS各方需继续巩固基础设施合作成果,包括加快建设连接泰国清孔和老挝会晒的跨湄公河大桥,在2011年实现昆曼公路的全线贯通,并尽早实现泛亚铁路东线、西线、中线的贯通。同时,加快GMS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

  同时,陈德铭提出,要确定下阶段重点合作领域。在南北经济走廊沿线地区,水电、农业、林业、矿产和旅游等资源丰富,发展条件较好。“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优势,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强资源开发、农业合作、轻工制造业、旅游等领域的相互投资和互利合作。”

  对此,老挝政府常务副总理宋沙瓦·凌沙瓦说,GMS各方应探寻合适方法,加强GMS框架间的联系,其中包括扫除所涉及的政策、法规限制的各种障碍以及在贸易、运输管理上的制约章程。泰国商务部副部长威伦·德查派汶认为,除了贸易机遇,南北经济走廊还将为农业、农工业、资源型产业和新技术产业创造投资机会,旅游业和物流业也将从中受益。老挝政府常务副总理表示:“通过利用GMS经济走廊,不仅缅甸,所有的成员国都期望由此受益,发展基础设施,提高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但经济走廊的建设并非易事,需要所有相关政府、组织和个人形成合力。”

  无疑,把交通走廊发展为经济走廊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六个成员国的共识。

  

  亚行应发行“亚洲债券”

  

  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走廊合作的重要桥梁和实施路径。基础设施完善成网的程度,直接影响到经济走廊合作的规模和水平。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未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将形成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管道在内的交通网络;电力联网与贸易将得到发展,统一的电力市场将逐步形成;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通信技术将进一步得到推广应用。

  然而,GMS经济走廊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对此,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在首届GMS经济走廊论坛省长论坛上建议亚洲开发银行发行“亚洲债券”,对GMS经济走廊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更大支持,使经济走廊发展具备更好的硬件保障。

  同时,秦光荣还建议专门设立由次区域各国相关政府机构、走廊沿线省市行政首长组成的经济建设工作组机制,重点协调跨国、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战略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及跨区域的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置。在亚洲开发银行的指导下,合作各方联合编制经济走廊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共同研制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

  由于GMS经济走廊建设最终都要落实在具体的项目上。秦光荣提议,要加强政府之间、项目业主之间的联系和协调,GMS各国政府当前需要共同推进实施“GMS信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建设。并且,在继续扩大贸易的同时,各方要更加注重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商品的比重,推进合作方式由资源型、粗放型贸易向生产型、加工型贸易转变。

  “各国政府除了在发展基础设施上发挥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边境城市发展,如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方便加强贸易便利化。”在GMS经济走廊论坛边境城市发展论坛上,与会人士认为,应该将跨境经济合作区纳入GMS大框架中,这样才能通过各国中央机构的磋商以及交流达成协议,统一政策,才能设立常设的合作机构,为地方的协商机制出谋划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对此,GMS商务论坛秘书长素旺纳翁建议,GMS次区域内,涉及边境接壤的双方可以在边境地区进行合作规划,建立共同管理的机制,在政策和其他方面进行高度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实现区域内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发挥大区优势,吸引更多的资源,最终使经济合作区变成产业加工区、产业物流中心和商业、旅游休闲中心。同时,各国政府要在GMS合作的大框架下,在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签订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合作协议,实行统一的发展政策。同时要建立GMS边境城市、边境地方政府之间合作的常驻机构,以便在促进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的合作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