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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两宗案件合并审理,加多宝和广药互为原告被告,双方代理人在庭审中据理力争、互不相让。在出庭人员身份核对、诉讼请求变更、证据提交是否超期限、庭审焦点归纳等方面都有多次交锋,以致法官不得不提醒双方代理人“庭审发言中切勿夹带浓厚的攻击色彩”,重申“理性发言,摆事实、讲道理”。
加多宝、广药分别向对方提出3096万元、1.5亿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法庭决定对已经封存的加多宝公司、大健康公司的部分账册进行审计。
庭前交锋
开庭审理的包含两宗案件,一是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二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去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广州就红罐包装进行起诉,同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省高院认为两个诉讼的当事人及诉讼请求基本相同,遂进行合并审理。
审判长刚核对双方出庭人员身份,广药委托代理人立即对加多宝委托代理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的出庭身份提出异议。广药认为,姚欢庆副教授不是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也不是加多宝的工作人员,必须由单位所在社区或社会团体推荐,居委会不能作为社会团体,按法律规定不具有推荐资格,因此姚欢庆不具有代理权限。
合议庭研究后认为,姚欢庆副教授获得了加多宝所在社区推荐,作为加多宝的委托代理人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法庭准许其参加诉讼。
广药代理人表示尊重合议庭决定,随即又提出即使姚欢庆副教授能够出庭,不该只在法庭说明他的工作身份,其只能作为公民代理出庭,应当向法庭表明其公民身份。法庭采纳了该意见。
庭审对决
焦点1 涉案商品是什么?
加多宝:知名商品就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根据王老吉在香港的传人授权配方生产的王老吉凉茶。如何称呼知名商品,并不影响生产者是加多宝,也不影响具体包装装潢的内容。加多宝的企业名称和王泽邦配方是更为重要的商品识别标识。
广药: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凉茶。大量证据证明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特有包装装潢是由“王老吉”三个字作为核心要素,加以特定颜色、图案组成的包装装潢,三个要素是一体的,构成特有包装装潢的全部要件。
焦点2 “红罐”包装归谁?
加多宝:特有包装装潢权应当是通过使用产生的,因此应当重点考察是通过谁的使用形成了特有包装装潢。由于加多宝通过大规模生产、持续性的市场推广、广泛媒体宣传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涉案红罐凉茶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罐装饮料销量首位,成为知名商品。
广药:包装装潢不是单纯的智力成果,源于商标权、版权,不能简单套用“谁设计谁有权利”的理念。我们不否认加多宝是实际制造者,但不能否认广药集团也是制造者。
焦点3 到底谁在侵权?
加多宝: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与知名商品是不可分离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生产厂家、配方、广告语都可以成为识别标识,商标不是唯一的识别标识。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通过包装装潢严格区分双方的产品。
广药:涉案包装装潢从产生之日起就涵盖商标,商标是包装装潢的核心要素和组成部分。本案认定包装装潢的显著性不能离开商标的知名度,商标的知名带动了包装装潢的知名。为何加多宝要推出“一面加多宝、一面王老吉”的产品呢?说明加多宝实际上还是认为“王老吉”三个字是很重要的。
焦点4 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加多宝向广药索赔3096万元,而广药向加多宝提出的索赔数额高达1.5亿元。对此,广药表示,原来主张的是2012年5月10日,是对方生产“双面加多宝”商品的时间,但加多宝从2011年11月、12月起也生产“一面加多宝、一面王老吉”商品,也属侵权,应当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精彩语录]
挺广药
挺加多宝
就像家里雇了保姆带小孩,过了几年,小孩大了,不用再跟保姆了,难道小孩会跟保姆姓吗?不会,因为保姆已经拿了利润。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代理人胡福传律师
我租了房东的房子,在租房期间我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并购置了很多家具和家电,房东在租约到期后对我说“现在家具与家电已经是房子的一部分,我都要统统地收回”,这合理吗?
——网友“没事偷着乐”
双方态度
记者观察到,庭审当天,广药集团副总经理、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副董事长倪依东特意穿了件带有王老吉红罐装LOGO的红色T恤。他一入座,便将两瓶红罐装王老吉摆在桌台上。
倪依东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希望这次场官司能尽快解决,再拖延下去,不仅损害王老吉的品牌与市场销售,更损害消费者在辨别产品方面的的合法权益……我对案件非常有信心,等待着公正判决。”
加多宝的官方网站,亦打出了红色的全屏广告,将红罐加多宝的产品图片居中,并标注着“5·15呼唤公平,红罐之争见分晓!”字样。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此前表示:“几乎肯定地说,从未考虑败诉的可能,因此暂未考虑败诉怎么办。”
专家说法
在争夺“王老吉”商标、广告语诉讼后,“红罐”之争实则为品牌之争,为双方分外看重。
多位业界人士和专家在接受记者时认为,广药与加多宝之间无休止的诉讼战,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双方的社会曝光率,却对双方公司、品牌带来了负能量效应,“外界会觉得它们对商标权、外观包装权等都搞不清楚,从而怀疑其管理水平。”此外,业界认为,若两家诉讼不止,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打造一个吸引观众眼球的外观设计不容易。现在,广药和加多宝都在争这个外观设计,说明这个外观设计是成功的。”有专家认为,“不成功之处在于,双方在注册商标许可协议中没有说清楚,使用注册商标期间使用外观即红罐的权利属于谁,如果写清楚了,就不会有今天的问题。”
目前,广药与加多宝的“红罐”包装装潢权官司的判决结果尚难预料。但业界人士和部分消费者均认为,无论官司结果如何,经过多场马拉松式的诉讼战,目前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双方收获更多的是“恶名”。
广东省一家食品饮料企业有关负责人指出:“两家企业互掐,前段时间还抖出食品安全事件,这非常不好。这些年,个别企业内斗却殃及整个行业的事还少吗?”
事实上,在一个行业内有两家、三家甚至四家巨头企业竞争是很平常的事,而且企业之间还可通过良性竞争达到多赢的效果,比如在饮料领域有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两大巨头;在方便面领域,有康师傅和统一;在洋快餐领域,有肯德基和麦当劳……这些在同一个市场同一个领域内竞争的企业们,正是因为拥有对手,大家互相在产品研发、创新、渠道、服务等方面你追我赶,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得更多更好的产品。而在此过程中,企业既赢得利,也获得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说,一个行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会成为一个伟大的行业,也会成就一些伟大的企业。“对于伟大的企业来说,打官司是很重要的,维护自己权益也很重要,但应更多把自己的行为和精力放在怎样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创新上,而不是打嘴仗,更不是试图通过恶性竞争达到垄断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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