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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浙江省奉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增强六种意识,着力推进稽查效能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征纳氛围。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要求每一位稽查人员必须与时俱进树立终生学习理论,顾全大局,牢记为纳税人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宗旨;学习税收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和稽查技巧。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求稽查人员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顾大局,识大体。结合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切实解决“虚、浮、粗”等不良作风,强化责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三是增强法制意识。要求稽查人员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依法检查,依法征税,严格执法,做到不变通,不越权。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上公正合理,不得滥用权力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证据意识。要求稽查人员取证时要确保税务稽查取证合法有效,善于进行自我质证。在直接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可以运用多个有关联的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证明案件的事实。
五是增强风险意识。要求稽查人员严谨执法,注意规避和降低稽查执法风险,切实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是增强服务意识。引导和教育税务稽查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的理念融入到税务稽查的全过程之中,使稽查人员真正认识到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和税务机关的公共服务角色,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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