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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福进
“举重队夺得首金,赞助商是安踏?”前日,安踏在某媒体上登出内容为女子举重48公斤级夺冠的整版广告,让人不免产生这样的联想。其实,中国举重队真正的赞助商是鸿星尔克。
有人认为,安踏登出这则广告,是移花接木想抢竞争对手鸿星尔克的风头。安踏有关人士则对记者坚称,这不是“擦边球“营销。
抢先出炉的安踏“首金“广告
前日,安踏不惜重金在某财经媒体上刊登了一则整版广告,广告上一名身着红衣的年轻女子高举杠铃,广告左侧有两行大字——“我的脊梁中国造”,在这些字体下面是字体略小的“212公斤女子举重48公斤级中国胜出”,右边是安踏的LOGO。
更让人意外的是,在该广告上的这名举重运动员,从侧面看与真正的首金获得者陈燮霞倒有几分相似,也增强了广告的效果。
如果对中国举重队的赞助商不了解的话,读者难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首金”就是安踏赞助的。
对此,鸿星尔克副总裁吴荣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们才是女子举重48公斤级的赞助商。陈燮霞夺金时穿的是我们的衣服,而不是安踏。”
至于鸿星尔克没有马上以“奥运首金赞助企业”的身份展开宣传,吴荣照解释,根据规定,在奥运会期间非奥运会官方赞助商使用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将暂停刊播,否则将视作违规侵权。
未用肖像名字不算“擦边球”?
据悉,本届奥运会前,安踏与击剑运动员谭雪有合作,但与举重队没有任何赞助关系。有业者分析,由于谭雪在金牌争夺中落马,押错了宝的安踏于是便采用移花接木的策略,打擦边球进行隐性营销,来抢夺竞争对手的风头。
安踏方面似乎对此还颇为得意。“我们没有使用获金牌运动员的肖像和名字,所以不存在打‘擦边球’的问题。”安踏公关总经理任心照表示,奥运期间,安踏每天都会根据前天的比赛项目来决定广告,每天都不一样。“这是事先决定好的宣传计划,并不是因为首金是鸿星尔克赞助,就匆忙应战。”
有意思的是,“受害者”鸿星尔克之前也曾找了两位酷似郑洁、晏紫的女子,在广告上模仿女双网球夺冠的场面。
据了解,虽然国内目前还没有明确将隐性营销列入法律限制范畴,但是舆论对此的呼声已经相当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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