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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百炼近日在昆明发布消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云南普洱茶成为新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陈百炼介绍,普洱茶是云南具有显著原产地特色的传统历史名茶,普洱茶产业的发展,对云南发展茶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世界的通行做法,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具有统一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将对稳定和提高普洱茶产品质量,提升普洱茶产品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云茶’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标准,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是云南省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昆明市等11个州市所辖75个县。明确了普洱茶是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
(石 雨)
近日,安徽省标准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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