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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是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出口的重要基地和消费大省,17日浙江省经贸委专门召开会议,发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食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公开有关使用信息,让消费者在知情后自己作出选择。
意见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企业和餐饮单位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和餐饮单位应加强自律,完善规章,自觉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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