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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药业冲破跨国公司专利“阻击”
[发布时间:2008-12-26 00:00:00 点击率:]

  天方药业研制的治疗男性脱发疾病的新药在即将批量投产上市前夕,发现早在10年前美国默克制药集团公司(下称默克公司)就已将该药的制备方法申请了专利。经过4年的专利复审、两审两判,该专利被宣告无效,冲破了跨国公司的专利“阻击”。

  据了解,天方药业历时4年自主研发了一种治疗男性脱发疾病的“非那雄胺”片剂,并于2004年获生产批号。就在准备安排生产并上市时,却查到默克公司早在1994年就已在中国申请了名称为“用5-α还原酶抑制剂治疗雄性激素引起的脱发的方法”的发明专利,并于2002年获权。

  2004年6月18日,天方药业以默克公司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缺陷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复审委)提起无效请求。期间,双方进行了多次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默克公司曾提出和解,遭到天方药业拒绝。

  复审委经审查认为,默克公司早在1988年就在欧洲申请了专利并获公开,6年后又在中国申请了专利。两专利存在两点区别,且都属于用药特征,不属于制备方法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实现。因此,前者可以构成其中国专利新颖性的破坏。复审委最终宣告默克公司的专利全部无效。默克公司随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两院均维持了复审委的决定。  

  (钟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