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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集团创新安全管理理念和模式,大力推行安全自主管理,积极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其3718条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被职工誉为“生命保险绳”。前不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亲自指示国家局有关部门,总结徐矿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近年来,随着异地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徐矿集团在省外建成和在建煤矿项目有11个,给加强安全管理增加了新课题、新挑战。为此,徐矿集团提出了“推行自主管理,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并牢牢把握“人”在安全自主管理中的突出地位,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集团每年有计划分批对25000多名员工进行岗位行为规范训练,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操作能力;制定3718条员工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1924条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安全不履职行为表现,以及《员工不安全行为考核办法》,将不安全行为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中等风险、重大风险和特别重大风险,对低风险和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人进行帮助教育、扣分罚款,对具有中等以上风险的不安全行为人严格过“八关”整改帮教程序,鼓励区队、班组自查自纠。去年共治理各类不安全行为28053人次。其中,区队、班组及员工自查自纠18373人次,占治理总数的65.7%;集团建成无“三违”班组197个、无“三违”区队71个,分别占班组和区队总数的18.5%和18.3%。
徐矿集团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人员准入系统来保证新招工人的素质。新招员工上岗前由职教培训部门组织不得少于72学时的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安监部门审核认可,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各工种调换新的岗位必须进行转岗培训。鼓励基层区队在不安全行为治理、质量标准化建设、本质安全型实用技术研究、推广等方面大胆创新。按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六项制度”,即隐患排查责任制度、隐患定期抽查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管理制度,使各级、各部门及每名员工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正常化、规范化。坚持班组班前查、区队每日查、部门周查、专业旬查的周而复始的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空当,问题处理不留死角,排查整改率达100%。去年,该集团实际生产的19个生产矿井中,有16个矿井实现了安全生产。(邵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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