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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煤矿安全管理再出良策
[发布时间:2009-04-02 00:00:00 点击率:]

  “每个班不但要集体升入井,而且要现场交接班,如果违反规定,矿上将以‘三违’论处……”3月24日晚,安徽淮北矿业桃园煤矿综采二区区长曹苏在该区夜班班前会上再次仔细叮嘱当班职工。

  桃园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推行安全自主管理,着力塑造本质安全型人,创造本质安全型环境。为深入推进安全自主管理,杜绝零星事故的发生,该矿决定在全矿推行集体升入井、现场交接班制度,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该矿规定采掘单位井下作业人员点名后由跟班干部、班队长带领,统一入井、乘车,跟班干部(班队长)首先到现场,与上班跟班干部(班队长)进行交接。采掘区队现场施工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集中在一起,等下班的跟班干部(班队长)与本班的跟班干部(班队长)交接班后,由本班跟班干部(班队长)带领下统一坐车升井。

  采掘单位下料人员、检修人员必须由安全负责人带领下集中升入井,安全负责人由单位值班人员安排。保运区检修人员由安全负责人带领统一集中升入井。同一采区当班变电工、皮带机司机等工种人员到下部变电所集合,由单位值班人员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带领统一坐车升井。同一采区当班通风区放炮员、测气员、安监处安监员、运输区把钩工等单独作业人员,到各采区乘人车场集合,由各单位值班人员指定的安全负责人带领统一坐车升井。

  对于撇钩等特殊原因赶不上接送乘人车的,由跟班干部(班队长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向调度所汇报,调度所安排运输区,运输区及时用车将人员送入采区或接出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否则追究运输区责任,一次罚责任人200元。跟班干部(班队长、安全负责人)负责本班集中升入井、现场交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给予从严处罚。各单位不能认真落实集体升入井、现场交接班制度的,一经发现,罚单位正职各200元。凡不按规定服从集体升入井、现场交接班的人员(处理事故单独作业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一律进“三违”学习班。集体升入井,要求职工上罐、乘车前不得跑步撵车,否则一经发现进“三违”学习班。车未停稳前或车开动后,禁止人员上下车,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合同处分。

  (蔡进步  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