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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矿人均安全工资占年工资总额的60%多
山西阳城县年生产能力60万吨、实现机械化采煤的竹林山煤矿,采取多种措施治理职工违章作业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通过近两年的不断调整,使职工的安全工资比例占到了工资总额的60%以上。去年,全矿职工人均收入4万元,人均安全工资就达2.46万元,违章作业的人越来越少了。
农村有句俗话叫:“除了割脑袋,就数出钱疼”。为了有效治理职工违章作业,竹林山煤矿首先从改革工资制度入手,建立了四项安全奖励制度。一是安全账户奖励制度。一线职工每月40%的工资,二、三线职工每月30%的工资,用于建立职工个人安全账户。职工违章作业扣除当月安全账户工资,严重违章扣除6个月安全账户工资。全年安全无事故、无违章的,矿里按职工个人安全账户工资总额1:1的比例予以奖励。仅此一项,一线职工每年的安全工资就达近万元。二是安全基金奖励制度。根据岗位、工种、职责等,职工一次性交纳安全基金,矿里每年年终拿出专项资金(去年300万元,今年450万元),给予职工安全基金1:1.2的奖励。三是安全风险金抵押奖励制度。年终给予职工抵押金1倍的奖励。四是在设定职工的月奖、季度奖、年终奖时,安全奖励不低于奖金总额的60%。以上四项,使职工人均安全工资达到年工资总额的60%以上,职工如果严重违章或发生事故,这60%的安全工资就要减少许多甚至一分也没有了。
除重奖重惩外,该矿还采取了几条辅助性措施:班组安全联保。一人违章作业,其所在班组成员同时承担连带责任;违章职工家属信息告知制。职工违章作业后,由矿安监科将“三违“处理情况及时以短信或信函方式告知违章职工家属,让矿工家属参与安全管理;对连续两年有违章记录的职工,则坚决予以辞退。
通过实行以上办法,该矿“三违”行为大大减少,安全生产形势连续多年稳定好转。 (裴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