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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沈阳市政府了解到,在该市出台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30条政策基础上,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农产品出口制定并出台了12条政策措施。
据沈阳市农委副主任张俊华介绍,新政策措施主要从鼓励农业产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农业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出口业务培训和检验检疫等环节加强服务方面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基地进行扶持。
新措施规定,对在沈阳市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地产农产品为原料、在沈阳市年出口农产品结汇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按年出口结汇额比上年度每增加1美元奖励0.15元人民币;对新引进在沈阳注册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按当年农产品出口结汇额的2%给予奖励;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出口农产品贷款优先提供担保;对农产品出口企业为扩大农产品出口而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出口结汇额年增量和实际发生的利息给出一定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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