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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政策取得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0-01-10 10:44:53 点击率:]

□ 崔鹏

  

  日前从商务部获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良好。截至2009年12月17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五大类旧家电352.5万台,销售五大类新家电310万台,销售额共计达121.3亿元。 

  据了解,在回收的旧家电中,电视机256.9万台,冰箱27.9万台,洗衣机44万台,空调4.6万台,电脑19.1万台;在销售的新家电中,电视机140.3万台,冰箱45.5万台,洗衣机50.6万台,空调40.6万台,电脑33万台。

  从纵向增长情况来看,自2009年8月试点以来,9个试点省市的销售额从第一个月的4亿元猛增到现在的120多亿元,增长速度非常快。家电以旧换新的销量取得新突破,无疑为家电消费市场再次注入强心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所教授孙玉栋认为,家电以旧换新产生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虽然产品补贴比例的上限是400元,不算很高,但这对普通居民和家庭也是一笔不小的优惠,较好地发挥了刺激消费的作用。2009年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提出,家电以旧换新在今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将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与家电下乡不同,家电以旧换新着眼于引导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在拉动内需的同时能更好地满足人们追求更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未来的发展前景很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要“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孙玉栋认为,这为家电以旧换新赋予了更大的发展空间。“目前产品的补贴上限是400元,今后国家能否考虑对补贴比例实行级差管理,比如在居民购买高档家电产品时,由于费用比较高,补贴额可以随之更高一些,这样能更好地吸引居民消费。”孙玉栋说。

  在家电以旧换新进展顺利的同时,消费者投诉也屡见不鲜。记者日前从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投诉中心发现,截至2009年12月27日,投诉中心共接到432条投诉记录,主要包括回收企业不肯上门回收、回收旧电器时不给钱、服务态度恶劣等。针对消费者提出的这些问题,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一一予以留言回复,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据了解,商务部、财政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修正,允许中标企业先售新后收旧,回收和销售双中标企业可采取“购收同步”,即企业销售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鼓励“以旧换新进社区”,提高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