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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3家消费金融公司规模有限。设立在上海浦东的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设立在北京的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这些消费金融公司即使业务满满,又能放贷多少?从而又能促进国内消费增加多少?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特点是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业务范围包括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房屋装修、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等方面。消费金融公司这一金融品种本身就决定了其是处在现有相对大众化的金融品种的夹缝中。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涉及房地产、汽车等主要的大额消费品,就决定了其业务规模不会太大。从纯金融品种来说,它又与现有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有交叠。在实际消费中,消费者若要购买大宗电器、装修房屋、出国旅游这些方面的贷款需求,现在各大商场、大型连锁销售商联手商业银行已经在努力开拓这方面市场,可以为顾客提供方便的消费信贷。另外,还有一些民间贷款机构的贷款方式来满足消费者这部分的消费贷款需求。如易贷中国就与多家商业银行联合,推出了形式多样的信用贷款产品,包括大学生信用贷款、结婚易贷、装修易贷、白领易贷等项目,免抵押和担保,而且申请也比较快速。还有更为前卫的P2P信用贷款方式,即“个人对个人”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相对来说,消费金融公司现在准入门槛较高。
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及业务只是针对某一部分人群的某一消费需要,主要是针对大城市中的一些年轻白领及白领家庭,虽然这部分人群在京沪蓉的人数还比较可观,但毕竟这部分人在这一范围内的需要还是有限的,尽管潜力巨大。
从更高的视野来看,消费金融是一种以“人”为目的的金融模式,相比于以“物”(投资)为目的的传统金融模式,它是金融行业“以人为本”、直接服务于消费者(而非生产者)的尝试,显然比单纯依靠投资来拉动经济更加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转变的迫切需要。此外,消费带动的金融虽然也蕴含了风险,但却不像投资带动的金融模式那么容易产生普遍化的泡沫。
我们知道,要拉动国内消费的根本在于提高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当然创造并提供足够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方便人们消费同样是不可缺少的。所以,要拉动国内消费,仅仅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是不够的,我们期待有更多的金融工具、金融品种开发出来,就是为了促进国内消费也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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