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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奢侈品消费,目前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一方面是呼吁降低奢侈品关税,将日益高涨的境外奢侈品消费留在国内;另一方面,是建议开征奢侈品税和奢侈税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在2010年两会上,众代表委员们也对奢侈品消费展开热议。
向左走:
“肥水”不流“外人田”
就在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到越来越多不友好待遇的同时,中国游客已然成为世界各国奢侈品商家眼中的“香饽饽”,尤其是我国内地居民涌现出来的“境外奢侈品消费热”令世界瞩目。
据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已由2009年1月份的86亿美元增至94亿美元,这一份来自世界奢侈品协会的报告将中国推上全球奢侈品消费亚军的宝座。
对此,部分代表委员和专家表示,这一方面显示中国居民的消费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换一个角度,从扩内需的方面出发,应该让先富起来的中国居民将巨大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在国内。
与深陷消费萎缩泥潭的西方各国相比,2009年中国消费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景象,实际增幅创下1986年以来最高纪录。在经济减速的背景下,消费何以逆市“飘红”?随着政策效应的递减,虎年消费增长会不会后劲不足?因此,将境外消费留在国内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表示,由于国内对进口奢侈品多年来实行高额关税,个别商品则加征特别消费税,导致进口奢侈品价格大大高出许多国家和地区,致使相当一部分奢侈品购买力流向了境外。
全国人大代表、邯郸市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玉臣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台对黄金、珠宝、化妆品等商品征收特别消费税的初衷是为了抑制奢侈品消费,但时过境迁,当时的奢侈品如今已变成了大众消费品,因此建议取消奢侈品消费税。”
有专家认为,关于2010年的中国奢侈品市场发展趋势,奢侈品拉动内需作用将会加大,而调整奢侈品关税的争议也会增加。专家指出,降低奢侈品国内外价差,需要多个领域综合调整,需要整个经营环境的改善。降低奢侈品关税的政策如果能够实施,不仅可以把一部分奢侈品消费留在国内,还可以带动周边产业和配套商业的发展。
事实上,去年,业内就传出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下调奢侈品相关税率的消息。消息称,国家相关部门有关司局已草拟“关于奢侈品进口关税调整议案”,主要考虑降低化妆品、珠宝、皮具等进口商品的关税。
向右走:如何切分贫富蛋糕
尽管奢侈品消费市场在中国的繁荣带来了许多商机,但同时也引发了相关专家的担忧和思考。在今年年初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10年中国经济论坛”上,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谈道,“收入差距扩大是中国内部失衡的最重要表现,内部失衡造成了外部失衡。”其中,内部失衡表现在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以及储蓄和消费之间的失衡。
一边是激增的奢侈品消费,一边是持续下滑的居民消费率,这有悖常理的消费模式不仅反映了贫富差距的逐渐加大,也制约着中国消费实现持续健康的增长。一组数字或许更能反映大部分中国普通百姓的消费现状。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率逐年下降,从2000年的46.4%滑到了目前的35%左右,远低于50%至70%的国际区间。
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指出,开征奢侈品税和奢侈税是合理调控消费的好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据了解,奢侈税和奢侈品消费税作为政府调节生产消费和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美国规定,对价格超过3万美元的汽车加征10%的奢侈品税。瑞典的消费税一般是20%至25%左右,对政府不鼓励消费的一些商品,如奢侈品等,税后价格可能翻几番。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萧灼基对此非常认同,他说:“我们虽然不能限制富人的高消费,但是可以通过税收来缩小这种贫富差距。”对于奢侈品消费税开征的时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条件之一是某种奢侈品消费过旺,供不应求,形成一个特定的市场环境,开征消费税后能起到抑制购买的作用。二是某种消费行为的改变,可能较大程度地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不能是大家都在购买的商品,这样才能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刘桓教授还建议在某种奢侈品的消费税开征之前,召开听证会。
需要说明的是,专家指出,奢侈品税、奢侈税及消费税是三个既有联系却又不同的概念,切不可混淆。一些代表委员在建议中提出的奢侈品税的课征对象是列入奢侈品品牌的消费品,而由少数人享有的超前、过度的消费均应纳入奢侈性消费范畴,课以奢侈税。这是对两种奢侈性过度消费行为的征税,覆盖的范围更广,更有利于遏制过度消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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