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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之后 创始人如何“面对”职业经理人
[发布时间:2010-10-11 14:42:02 点击率:]

  □尚希

  

  “陈黄之争”尘埃落定,但留给中国所有民营企业家思考的问题却刚刚开始。

  作为企业的创始人是否应该大权紧握,而职业经理人该不该越俎代庖?这场历经月余的争端,也给中国所有的民营企业上了一课。

  

  该不该选择职业经理人?

  

  这其实是两方面共同的困惑。

  此轮对决中,陈晓的胜出,让企业家们不得不思考究竟能否将一手创办的商业王国交付于他人之手。

  “我接触过很多企业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在公司治理中,因为利益而反目成仇,最后甚至动用其他非法的手段来解决的事例。这样的现象在中国非常普遍,也是引发我们思考的一点。”9月28日,企业战略专家姜汝祥告诉记者,当国美控制权争端通过法制手段来解决时,对于中国的企业是一种更好的警示作用。

  “这次事件肯定会让企业家有所担忧。”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表示,“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创始人利益的侵害,目前,在美国的公司章程中,已经加入了创始人保护条款。这种创始人保护条款正是中国民企急需引进的。”

  当这场争端愈演愈烈之时,不乏一些民营企业家公开表示自己不敢再选择职业经理人,原因也多是怕重走黄光裕的老路。

  但这终究不是一个可以一概而论的问题,依文企业集团董事长夏华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相比更多的中国企业来说,黄光裕和陈晓的组合具备一定的特殊性,正是根源上的一些问题令得此次事件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企业也不应该受到这样非典型案例的影响。”她认为,中国的企业家大多属于创业型,而职业经理人的介入则会让企业的财富更加稳固地建立、壮大。

  在她看来,这场争端如果带来的是对职业经理人的质疑,则并不利于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

  

  创始人也需要“职业化”

  

  “撇开国美不谈,中国民营企业家的通病是创造了一个公司就必须控制这个公司。不但要获得利益还要获得控制权。”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副院长、公司治理专家文学国告诉记者,“其实目前对黄光裕来说,利益也是摆在第二位,控制权才最重要。”

  当然,中国企业家的财富积累模式并不同于欧美的企业家,这也造成在面对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时,中国企业家饱含了更多的“亲情”。如果这是内因的话,中国职业经理人市场的不成熟则是导致企业家慎用职业经理人的另一大外在因素。

  “不得不说,现在职业经理人也存在很多问题,譬如不诚信,当自己做大之后就将老板的市场分割。这种现象导致的结果则是,创始人不能完全信任职业经理人,从而经常干涉其管理模式。这其实是一个恶性的循环。”文学国对此表示。

  “职业经理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执行大多数股东的意志是基本原则,这是最起码的信托责任,否则,现代企业制度就无从谈起。”财经专家、通路快建高级顾问李春兵同样表示。

  “职业经理人需要职业化,企业家同样需要。”夏华告诉记者,在其看来“不仅仅是经理人的成熟程度需要提高,每一个老板的心态也要改变,在企业发展的这条道路上,过多地用情感来作判断并非一件好事。”

  

  用“契约”替代道德约束

  

  “不请职业经理人是不可能的,但一定要用明确的合约来保护双方的权利,而不单是依赖个人忠诚。”姜汝祥对此表示。

  “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还是很有典型意义的。遵循‘游戏规则’,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框架内解决大股东和现有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其实是一种法制的进步。”文学国表示,这件事情产生的警示意义在于,不管是企业家还是职业经理人,都要注重用契约关系和法律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