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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辽宁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鼓励民营企业对现有一般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兼并收购。
这个《决定》进一步明确,凡允许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并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政府采购市场也将对民营企业全面开放,民营企业还可以享受相关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对于民营企业涉及新兴产业设立、新增投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辽宁省将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理。
为了给民营经济更好的投资环境,辽宁省还将完善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地方法规政策,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放宽企业出资限制,分期出资设立的民营企业,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办理登记。(王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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