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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谛?
[发布时间:2010-12-13 15:20:17 点击率:]

  编者按: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编著的《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方式 简明读本》,日前由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发行。本书旨在增强广大民营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自觉意识及相关知识。本报从今天开始在固定版面对该书进行连载。敬请关注!

  科学发展观是广大民营企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民营经济不断从兴盛走向更大兴盛,从繁荣走向更大繁荣的必由之路。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也再次明确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必须首先正确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谛,而要正确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就必须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它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了我国发展实践并借鉴了国外发展经验,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正确领悟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首先,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其次,坚持以人为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第三,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第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2010年2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对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真谛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大众,实现人与社会和自然相协调的发展,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具体表现在: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改变“有增长,无发展“的局面。目前,我国经济虽然总量大、增速快,但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由此形成“发展方式病”等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提高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为取向,目的是真正实现科学发展。第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就我国实际而言,居民收入及消费的增长速度低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这一情况有悖于民生与经济同进步、同发展的改革初衷,已经引起普遍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致力于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大众,就是要使收入和消费水平能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第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相协调、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文明型发展,着眼于改变旧的、机械的发展观,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真正把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作为在经济活动中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第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改变在传统发展方式下社会福利让位于经济效益、社会公平退居经济效率之后的局面,努力将精神文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平等社会发展的“短板”补上,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一勤天下无难事,九思诸事皆易和”。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发展已站到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实践证明,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克服一切困难的关键。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