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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乎
一年一度的福布斯富豪排行榜,折射了社会与经济的另一个风向标。
香港前十大富豪超过一半涉足房地产行业,全部上榜富豪中有1/3是地产商。内地富豪榜上房地产商也是主力之一,十大排行榜中以房地产为主业者占去三席;排行榜前20名里,则有六位房地产商,分别是吴亚军55亿、许家印51亿、王健林46亿、杨惠妍41亿、张欣29亿、郭广昌28亿,其余上榜富豪中从事房地产业者更不在少数。
早在几年以前,就有很多言论谈及美国富豪中前40名都没有房地产商身影。华人为何偏好房地产业?与其从文化基因上分析原因,倒不如从土地制度谈起。香港的土地制度属于公共土地批租制,其基本核心在于:政府拥有土地,对公众只租赁而不出售;土地开发权通过公开拍卖获取;确定土地最低价格同时与最高者签订租约,同时禁止未向政府通报的私人土地交易。
于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伴随着土地稀缺的预期,土地拍卖收入成为港英政府财政重要来源。在1970年到2000年30年间,香港政府通过土地批租获得的财政收入一路飞升,达961亿美元。如此,香港的制度也导致了畸形高房价。
与此同时,房地产成为最吸金的行业,不仅催生了无数富豪,也无形中挤出了其他行业的生存空间。
尽管土地限量供给的做法往往有保护土地城市规划的旗号,然而地方政府在创收激励之下,必然人为压低供给。已有研究表明,限定土地供给的批租制,往往促使有关部门在土地高价时增加土地供给,在土地低价时减少土地供给来达到财政收入稳定目标。如此人为压低供给的土地转让制度,必然导致房价上扬,而且事实也证明,城市规划就此并未发挥多大优势。
近期有份关于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改革的研究报告认为,我国香港地区、新加坡等地土地出让制度以土地政府所有制为前提,通常具有土地供给有限,主要满足住宅需求;有偿出让是主流等特点。与之对比,英国、美国等地土地征用制度主要通过法律、经济手段建立并实施。具有如下特点:土地产权明晰;公共利益界定征地范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市场化;土地征用制度较为有效地保障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纵观我国香港地区的土地出让制度,自有其历史原因与客观限制,而内地不少城市的土地政策作为后来者,在一些方面吸纳之后却并无改进,比如在低税制以及公租房政策上裹足不前。如今,伴随着房产调控及廉租房的推出,也许是到了突破利益集团阻碍,改变土地批租加大土地供给的时候了!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SIFL)项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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