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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洽谈 就事论事
[发布时间:2011-03-27 17:14:33 点击率:]

  □ 邦嵪  

  商务礼仪规定,商界人士在参加洽谈会时,首先要更新意识,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并且以此来指导自己的洽谈表现。这就是所谓洽谈的方针。谈判方针的核心,依旧是一如既往地要求洽谈者在庄严肃穆、剑拔弩张地洽谈会上,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理解别人。具体来说,它又分为以下五点:

  洽谈的第一点方针,是要礼敬对手。礼敬对手,就是要求洽谈者在洽谈会的整个过程中,要排除一切干扰,始终如一地对自己的洽谈对手讲究礼貌,时时、处处、事事表现得对对方不失真诚的敬意。

  洽谈的第二点方针,是要依法办事。在商务洽谈中,利益是各方关注的核心。对任何一方来说,大家讲究的都是“趋利避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则会“两利相权取其大,两害相权取其轻”。虽则如此,商界人士在洽谈会上,既要为利益而争,更需谨记依法办事。

  所谓在商务洽谈中应当依法办事,是要求商务人员自觉地树立法制思想,在洽谈的全部过程中,提倡法律至尊。

  洽谈的第三点方针,是要平等协商。洽谈是什么?洽谈就是有关各方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讨价还价。

  在洽谈中要坚持平等协商,重要的是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要求洽谈各方在地位上要平等一致、相互尊重。不允许仗势压人、以大欺小。如果在谈判的一开始有关各方在地位上便不平等,那么是很难达成让各方心悦诚服的协议的;另一方面,则是要求洽谈各方在洽谈中要通过协商,即相互商量,求得谅解,而不是通过强制、欺骗,来达成一致。

  洽谈的第四点方针,是要互利互惠。上述之所以反复地强调:最理想的洽谈结局,是有关各方达成了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妥协。说到底,就是要使有关各方通过洽谈,都能够互利互惠。

  商务人员在参加洽谈会时,必须争取的结局应当是既利己,又利人的。现代的商界社会,最讲究的是伙伴、对手之间同舟共济。既要讲竞争,又要讲合作。自己所获利的利益,不应当建立在有害对手或伙伴的基础上,而是应当彼此两利。

  洽谈的第五点方针,是要人事分开。在洽谈会上,洽谈者在处理己方与对手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必须要作到人与事分离,各自分别而论。

  正确的认识,是应当在洽谈桌上,大家彼此对既定的目标都志在必得、义不容情。因此,既不能指望对手之中的老朋友能够“不忘旧情”,良心发现,对自己“手下留情”,或是“里通外国”,也不要责怪对方“见利忘义”,“不够朋友”、对自己“太黑”。

  业已明言:商务洽谈并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人与人的战争,因此商务人员对它应当就事论事,不要让自己对洽谈对手主观上的好恶,来妨碍自己解决现实问题。

  商界人士在洽谈会上,应当理解洽谈对手的处境,不要对对方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是一厢情愿地渴望对方向自己施舍或回报感情。

  商界人士对“事”要严肃,对“人”要友好。对“事”不可以不争,对“人”不可以不敬。不然的话,商务人员要是在商务洽谈中“小不忍则乱大谋”,那可就怪不得旁人了。

  在商界,有一句行话,叫作“君子求财不求气”。它再次告诫各位:意气用事,在商务交往中的任何场合,其中自然也包括洽谈会在内,都是弊大于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