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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 敏
银行、保险、证券等企业中开展的金融服务贸易是企业业务及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签署的服务贸易总协定金融服务附录中明确定义了国际金融服务的主要活动,其中规定:金融服务是由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金融方面的服务。这些业务与货物贸易的开展关系密切,世界银行在1989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在于提供了交易的媒介,从而可能避开易货贸易中‘相互巧合的需求’的限制与困境”。金融服务贸易的有效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货物贸易效率。
近几年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金融服务贸易进口额从1997年的13.7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20亿美元,出口量更是从无到有的由1997年的2亿美元增加到了2009年的20.3亿美元,增加了9倍多。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一直以来都处于贸易逆差状态,2009年中国金融服务贸易逆差约为100亿美元。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中保险服务贸易占有了绝大部分的比重,除了1997年时为77.6%,其余年份都在90%左右。而我国货物贸易更是飞速发展,进口额1997年到2009年从1364亿美元增加到9543亿美元,货物出口从1997年的1827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2038亿美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利用我国BOP统计中金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采用协整回归的方法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货物贸易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增加1%,货物出口将增加近0.94%;金融服务贸易进口增加1%,货物进口将增加近1.03%。由此可见,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货物贸易的发展,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金融服务贸易方便进出口企业更好更快地筹集资金开展货物贸易,比如银行提供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二是通过金融保险服务贸易可以降低货物贸易中的风险,包括在结汇创汇以及在货物运输中产生的各种风险;三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贸易可以有效降低货物贸易的交易成本;最后,金融信息的及时提供,金融产品的优化,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可以提升我国形象,使货物贸易更加顺利。
但是我国金融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而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有着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美林证券、贝尔斯登公司被收购,高盛、摩根士丹利转为银行控股公司,欧洲很多金融机构也相继陷入困境,这给我国金融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我国应借此机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贸易,金融企业也应该开发更多有利于货物贸易的产品,提升金融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货物贸易,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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