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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是好事,不能苛求
[发布时间:2011-05-10 14:26:57 点击率:]

  

  □ 本报记者 喻永国

  

  近日,有关陈光标的争论颇多,这位中国首善家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心扛着慈善大旗的他,缘何会受到如此大的非议?这给民营企业家的慈善作为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

  

  捐赠方式:不是最重要的

  能当起慈善家,背后必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是这种经济实力也是慈善家艰苦奋斗的结果,他可以捐赠,也完全可以留给后代子孙。如果,包括陈光标在内的所有企业家都是如此,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温暖可言,人与人之间除了血缘关系就只剩下利益。正是因为有陈光标这样的高调慈善和曹德旺的“苛刻慈善”,我们的社会才有了更多温暖的底色。对于这样的企业家,我们还有啥苛求他们的?我们还有啥必要评价他们的慈善过于高调和暴力?

  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认为,“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按照这样的定义,陈光标式慈善是不是暴力慈善,最有发言权的是受赠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消息证明存在受赠人“尊严丧失”的情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或默认陈光标属于暴力慈善,显然很不靠谱。对于标哥的高调行善行为,社会上一直有争议。质疑者,称之为作秀,令人恶心。支持者则认为受捐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其实不管是慈善也好,援助也罢,最重要的是要让受赠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帮助的形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那颗善良的心!

  

  樊建川说:不能苛求行善者

  对陈光标来说,四川企业家、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算是一个见证者,回忆起与陈光标的数次际遇,他说陈光标就是个“陈傻儿”,他很为陈光标担忧,也曾劝过他少捐点,但陈光标似乎捐钱捐上瘾了,“像生了病一样”。

  在樊建川的眼里,陈光标是个性情中人。“大概是2008年8月份,我们第一次见面”,樊建川回忆,当时他正在筹建建川博物馆汶川大地震馆,陈光标来馆参观,没告诉媒体,也没联系樊建川。樊建川从工作人员那里得知后,主动陪他参观。参观途中,樊建川发现陈光标多次默默掉眼泪,看到地震中被埋的学生书包,他哭了;看到地震中被掩埋的婚纱,他又哭了。“不可能是作秀,当时又没有记者在场,作秀给谁看?”

  在建川博物馆首次打交道以后,他们又有了很多次的交往。樊建川说,陈光标给他的第一个印象是捐得太多了,与其企业收益不成比例,对企业损伤大,“他那个企业没多大,又不是暴利行业,能挣多少钱?”陈光标曾跟他说“我挣点钱,比吃屎都难”。其次,樊建川觉得陈光标太高调,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观念,他希望陈光标能低调一点,这样会让自己过得愉快一点。

  针对媒体报道的“陈光标借首善之名揽工程”,樊建川说这是好事,应该多多益善,希望他揽的工程越多越好,因为“反正他挣了钱都要捐出来”。“总之,不管高调还是低调,捐钱就是好事”,樊建川说,陈光标就是喜欢被捐助的人高高兴兴地感谢他,这也没什么错,他就是这样的人,“对陈光标,我还是赞许多一点,当然,也有点担忧”。樊建川说,如果陈光标不再行善了,对社会绝对是个坏事,“行善是好事,不能苛求”。

  

  学者声音:让慈善更理性一些

  就陈光标现象,四川省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所郭虹教授认为,也许陈光标的慈善行为有点高调,但是这和他本身的善举并不矛盾和冲突。

  郭教授认为,慈善是以付出自己的物质以及关爱为基础。慈善多数要行慈善的人付出真金白银。对于我们国家,又有着很大的特殊性。严格意义上讲,像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的捐助,是用国有资产募捐的,这类应算是社会公益性事务。而民营企业以企业名义捐助,并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这类不应算作慈善。而慈善和公益两者本质的区别,是慈善资金的来源不同。而陈光标则属于把自有资产和资金作为捐助,应该算作标准的慈善家。

  既然搞清楚了慈善资源的来源,我们就更应该懂得去理解和支持慈善人的爱心。作为把自己的资产用于资助有困难的人群,这本身我们就不应该去指责和非难。只不过,我们企业家更应该掌握的是,在资助贫困人群的时候,更应该考虑授之于鱼和授之于渔的区别。后者是给受助人一定的技术和道路,这样更为合理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