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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合不合算 专家帮你算
[发布时间:2011-06-11 16:02:37 点击率:]

  案例1

  贷款买车:

  11万元的车多付4000余元

  

  再过3个月时间,在成都春熙路附近上班的陈小姐就要搬到西2.5环的新房子了。考虑到新家离上班地点确实很远,上班公交车又挤、也打不到出租车。考虑再三,陈小姐终于决定买个车。

  选来选去,陈小姐被报纸上的一个新POLO车的广告打动了,“0利息日供最低3元钱”。按照广告上的地址,陈小姐来到了一家4S店。经过一番挑选,陈小姐看中了新POLO自动挡的一款,销售价为109900元。“没钱一次付清,还是采用贷款的方式”。陈小姐向销售人员咨询了广告上宣传的这种贷款方式。据销售人员介绍,这种贷款方式被他们称为“50/50”计划,是由汽车厂商的金融公司贷款买车所提供的,简单地讲,就是首付50%加上上户费,购置税、保险等,还需在首付时交3000元的“手续费”,一年中,每个月支付费用为96元,在一年以后再缴清余下50%的车款。“为什么会有3000元的手续费呢?”陈小姐纳闷,销售人员的解释是,只要是贷款买车都需要支付的。

  按照这个“50/50”计划购车,相对于一次性付款买车,陈小姐产生的费用为3000元手续费,每月支付96元,一年支付1152元。为了贷款购车,陈小姐总共支付的费用为4152元。按照车款109900元计算,费率为3.78%。仔细算来,“总比一次付清车款好,一年后缴清的车款还可以多加利用,投资理财什么的”,于是陈小姐选择了这种贷款方式,让自己成为了有车一族,“贷”车回家。

  在丰田金融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成都地区的消费者若是要购买厂家指导价为18.28万元的凯美瑞,选择首付五成,两年付清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情况下,每月还款金额为4260元,两年总计还款102240元,利息支出为10840元,年利率在5.9%左右。

  尽管看上去不错,业内人士提醒,这些名目众多的“零”字头金融贷款方式其本质意义是一种促销手段,目的就是为了争取市场占有率,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选择贷款购车的车主当然需要承担更贵的车价。

  

  案例2

  贷款买电视:

  9000元的电视付利息1046.64元

  

  去年3月,全国首批试点之一的成都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成立。至此,个人消费贷款的新时代正式开启。据成都锦程消费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业务,如购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以及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也就是说,不论你是买电视,还是买手机,都可以用贷款的方式购买。”

  “不用担保和抵押,消费者最高可以获得月收入5倍的贷款,贷款利率则根据贷款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个人信用记录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信用记录越良好,利率就会越低,最高为基准利率的4倍。”

  该工作人员举例说道,周先生的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现申请贷款用于购买价值9000元的三星液晶电视,首付为900元,该笔贷款的还款期为24个月,总利息为1046.64元,每月还款418.61元。

  同银行的无担保贷款相比,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业务的不同之处在于,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可以通过消费现场驻点进行申请,与银行无担保贷款需要在银行大厅进行申请相比,无论是申请手续还是申请时间都更为便捷。此外,银行的无担保贷款是向贷款者提供现金,而消费金融公司则是提供消费融资。

  

  专家观点

  

  消费者应有独立的

  选择权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在为购买车辆的消费者提供贷款业务时,如要求品牌经销商主推自己的产品,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垄断。

  从理论上讲,购车和贷款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消费者应该有独立的选择权。但目前的情况是,汽车金融公司和各品牌的经销商往往采取“捆绑销售”的方法,如果消费者不选择经销商推荐的贷款方式,可能就无法在车价上得到较大幅度的优惠,甚至一些品牌的经销商根本不支持除自己“嫡系”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

  为什么银行不与汽车品牌开展广泛的业务合作,而让汽车厂商出资建立的金融机构“一家独大”?郭田勇教授表示,对于银行来说,汽车消费贷款是“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业务。汽车的价格低、又是动产,相对房贷等大宗业务来说,汽车消费贷款的额度小、风险大,因此,一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做“车贷”业务。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贷款的利率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拟定,由于存在“风险溢价”,贷款利率高于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情况是很正常的。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如果有更多金融机构愿意加入到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行列中来,或者贷款购车的比例大大降低,车贷利率的下降空间还是很大的。

  (摘自《四川在线》吴旭晖 王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