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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金手铐”变成“金跑鞋”
[发布时间:2011-08-18 17:01:23 点击率:]

  

  □ 贾肖明

  

  给上市公司高管戴上“金手铐”,将高管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价值捆绑在一起,是实施管理层持股或者股权激励手段的初衷,但遗憾的是,“金手铐”变成了“金跑鞋”,高管离职套现的风潮越演越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1日至8月5日,A股市场共有445名上市公司高管递交了辞呈,其中不乏公司一上市就选择“跑路”的高管。

  “金手铐”缘何变成了“金跑鞋”?笔者认为,高管离职套现潮的直接动机是利益作祟。根据相关法规,在任高管每年减持的比例不能超过25%,加上第一年的锁定期,5年才能完全变现;而如果选择上市半年后离职的话,一年后就可以全部套现。是老老实实拿着几十万的年薪,还是早点把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的财富落袋为安另谋高就,显然不少人选择了后者。

  高管离职套现潮的爆发,折射的是激励体制设计和国内股东文化匮乏脱钩的矛盾,为解决公司所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欧美企业在长期探索中找到了管理层持股、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并作为制度创新被国内吸纳。但遗憾的是,在巨大的财富诱惑面前,良好的初衷走到了另一面。在股价如此低迷,流通股股东苦不堪言的时候,高管们却凭借极低的持股成本大肆套现,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伤害了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信任,进一步动摇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

  对于这样的现象,从制度上的亡羊补牢才是当务之急。笔者建言,对于管理层持股的限售期应该进一步延长,对于业绩大幅下滑的公司,进一步降低其高管第二年可减持的比例。同时,上市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在高管的聘用合同中适度加入“竞业禁止”或“竞业限制”条款,避免高管套现后创业或跳槽到同类公司,同老东家“抢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