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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资委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助推全市缩小城乡、区域、贫富差距,其中提出在国有企业中实施促进共同富裕的标杆工程,调控好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将企业高管与本企业普通员工的年均收入比严格控制在10倍以内。
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介绍,在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重庆国有企业将担当先锋,发挥标杆的典型带动作用。首先,严格贯彻《劳动法》,确保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的各类职工足额按时交齐“五险一金”,落实好同工同酬,并建立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年金制度。将按照“限制高收入、保证中收入、抬高低收入、保底城市低保线”的原则,调控好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将企业高管与本企业普通员工的年均收入比严格控制在10倍以内,并建立企业普通员工收入与贡献程度、企业效益、物价指数等联动调节的正常增长和保障机制,争取一线普通员工群体的年均收入平均增幅达15%左右。
重庆国有企业还将继续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实习、培训的支撑作用,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左右,提供实习岗位1万个以上。同时,重庆还将争取全国试点,探索解决约100万曾在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职工社保问题和部分特殊群体困难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帮困解难机制。(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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