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 周俊生
当地时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就河北兴茂轮胎公司在遭遇美国向其征收14%反补贴税而申诉一事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根据这个裁决,自2006年美国商务部重启对中国出口企业反补贴调查以来作出的几十宗反补贴调查,均不符合美国现行法律,有可能推倒重来,约80亿美元的中国涉案产品可能都将摆脱美国设置的反补贴障碍。(《第一财经日报》12月21日)
这自然是一个让中国出口企业兴奋的好消息。自2006年11月30日美国发起对中国铜版纸出口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以来,中美贸易就一直纠纷不断,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为了自救,加大了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双反”行动,使中国企业的出口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最近几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产品出口量持续下降,沿海一批以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出现了严重困难。这一贸易壁垒一旦拆除,自然让中国出口企业扬眉吐气。
但是,这个裁决是以中国还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为前提条件的,这显然与中国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放弃了计划经济模式。现在,如果中国接受美国巡回法院的这一裁决,显然就暗含了中国必须接受美方强加给我们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这样一顶帽子。
上一主题:房地产不再是投资首选
下一主题:独树一帜的特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