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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沪媒所发新闻通稿获悉,尚未正式施行的“实施意见”拟采用“调价前公开”和“年度公开”两种公开供水成本的方式进行。
“调价前公开”的要点是,公布连续三年供水企业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包括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售水量、人员工资等基本数据,还包括供水企业的财务成本和“过程费用”等。
“年度公开”的要点是,公开上一年度供水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成本费用,重点说明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等。
这些年,上海的水价一直在涨,排污费也一直在涨。每当召开为上调水价或上调排污费举行的听证会,舆论总质疑提价理由难以服众,呼吁供水企业首先向社会如实公开经营成本,作为调价可被市民接受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每年上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与议案中,要求公开包括水价在内的公共产品成本数据的建议也年年不绝。基于现状,当公开供水成本率先成为受到民意尊重的“载体”时,舆论定会对这一尝试予以肯定。
前不久,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谈及明年深化关键环节的改革时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试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出台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水资源等收费改革,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等等。张平主任所及的明年一系列价改,除资源性产品价改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之外,其余皆为公共产品价改的具体事项。结合二十年来,此类价改所做的主要“常规动作”,几乎可以提前“锁定”的是:只要明年的CPI同比涨幅大体可控,择机推行以“理顺价格生成机制”为理由的、以“适度提高”民用电价(被冠名为“实行阶梯电价”)、民用燃气价、民用水价、民用生活污水排放价等公共产品价格的“提价大行动”,肯定将分阶段推出。
考虑到这样一个大的“价改背景”,上海拟率先尝试供水成本的逐步透明化之举,显然还有比让公共产品成本处于市民监督之下更为紧要的价值——这个价值,恕早报评论员实话实说,在于以成本透明“换”公共产品价改共识,以提前稀释和尽量消解上述公共产品价格上调时必然要伴生的“社会纠结”。
公共产品调价听证会的社会认可度极低是当下“调价民主”的又一客观存在,但这只是纠结之一。纠结之二是,听证会举办方也特尴尬,明知做这件事很难取信于民,却又拿不出可让社会相信的成本数据。所见,若能从供水成本的公开透明起步,逐步扩大到公交车成本、地铁运营成本、供电成本、供燃气成本等一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成本的公开透明,势必收一石数鸟之功。
(摘自《东方早报》鲁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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