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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价格高涨,国内矿产资源开发一片火热,也成就了许多开矿暴富的神话。然而,这一领域的种种乱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在青海等我国西部资源大省,矿产资源经济犯罪已从过去单一的盗采滥挖,逐渐转向围绕探矿权、采矿权的系列经济诈骗犯罪,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警方表示,将针对此类案件展开重点打击。
事件ⅠSHIJIAN
一起典型的矿业投资诈骗案
2011年12月3日,青海省西宁警方联合青海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通报侦结了这起代号“黑洞”的以虚假矿产资源转让合同为诱饵,涉案金额达885万元的恶性矿产资源诈骗案。
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晶介绍,四川籍犯罪嫌疑人马某、犯罪嫌疑人刘某夫妻二人自2010年2月至6月期间,在实际未取得青海省海西州某大型煤矿探矿权、采矿权的情况下,伪造相关文书、资料,以合伙开矿将获巨额利润为诱饵,先后骗取崔某、章某等17家单位和个人工程保证金、工程预付款885万元后逃逸,由于牵涉单位和个人多,严重扰乱了青海矿产资源开发市场。
“马某的作案手段比较巧妙。”刘晶说,2010年2月,马某与海西州某大型煤矿矿主签订了探矿权转让协议,约定马某先行支付煤矿矿主100万元保证金,在开采证件过户完成后,再行支付余款。签订协议时,马某刻意将再行支付余款的内容写在了合同第二页。随后,马某将合同第二页撕去后并伪造了其他证明。“仅凭合同,使人看上去认为马某通过100万元获得了煤矿的探矿权。”刘晶说,随后马某在社会上散布消息称自己拿下了这个大型煤矿,并非法将煤矿按每3、4个平方公里分为一个承包区,向外分包发售。
2010年6月,马某东窗事发后携款潜逃,将赃款用于购买宝马车、房产及个人挥霍。在接到报案后,西宁警方成立专案组历时2个多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追缴赃款余额127万多元。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马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现象ⅠXIANXIANG
从盗采滥挖
到炒作探矿权、采矿权
据称,目前在煤炭等资源开发领域“谁有矿谁就是财神爷,甚至谁能参与一杠子谁就能发财。”这里所说的“有矿”并不一定是真的拥有矿山,而是指拥有矿山的探矿权或采矿权。
开矿队伍从农民到施工队,再到小型企业,甚至是餐馆老板、理发店老板,成分混乱。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徐卫东说,在保护正常途径开采矿产资源以外,青海省一直致力于打击非法盗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非法行动。而近年来,来自公安、国土部门的报告显示,矿产开发领域的经济犯罪又逐渐转向依托探矿权、采矿权,炒作矿产资源的经济诈骗犯罪。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甚至不需要实际开矿,即可诈骗敛财。警方表示,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的诈骗案件正呈不断上升趋势。
记者调查发现,自西部大开发以来,青海省丰富的矿产资源面临大面积非法盗采滥挖的危险。2010年,青海省最主要的焦化煤产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和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曝出境内大部分企业处于无证或证件不齐非法开采煤矿,几十家小煤矿盗采国有矿产资源每年超300万吨的消息。此行为严重破坏了周边草原和青海湖的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随后,国务院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两地煤矿实行大规模关闭整顿达半年之久。
徐卫东说,近年来青海省关闭了一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企业和私人矿山,盗采和乱采滥挖现象有所好转,但在民间又出现了利用矿产资源探矿权和开采权的诈骗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探矿证、采矿证、安全生产证等六证齐全。而在民间,许多有资质的矿产企业在政府部门通过招拍挂拍得相关证件后,不以开发为目的,而是恶意炒作探矿权和采矿权,或非法分包矿山从中获利,形成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吸金“黑洞”。
2011年,河北警方即在河北省侦破一起以青海省某大型煤矿为诱饵,在河北省境内非法融资达数亿元的大型案件。
评说ⅠPINGSHUO
应破除“矿业暴富”神话
国家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领域依然缺乏完善的体系,需从严格准入、健全市场、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国家相关部门首先应严格开矿准入,执行矿业权保证金制度。对矿业权申请设置进行规划预审,实行严格的规模准入、技术准入、环保准入、安全准入和资质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省、州、县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通过规划预审,并严格执行矿业权保证金制度。对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收取矿业权保证金,督促企业依法守法勘查开采和进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此外,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消除矿业暴富神话是健全矿业市场的关键。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领域对民间投资放开以后,利益分配体系中代表全体公民的国家、当地政府、土地承包人、开发企业所应占的比例一直很难公平确定。长期以来,开发人拿走的太多,当地群众和地方政府得到的太少,使得矿产资源开发成为一个暴富行业,在民间形成了一种不良的导向,即开发矿产资源即可暴富。使得盗采、乱采滥挖以及现在的矿业诈骗有了滋生的土壤。应尽快探索出一套合理的分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到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中来。
笔者建议,将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纳入对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目标考核机制。
(青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冀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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