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 秦湖
对商家而言,如果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自身的利润,那么最终将会自毁长城,身败名裂。
上世纪70年代初,施利茨酿酒公司是美国第二大啤酒公司,仅次于布施公司。
后来,施利茨公司想提高啤酒的利润。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公司首先改变了啤酒的酿造工艺,将原本需要12天的生产时间,一下子缩减到4天,大大地缩短了生产周期。此外,公司又增加了一些添加剂,用来降低成本。这些举措实施后,短期内公司的利润得到了提升,销量似乎也没受到影响。
于是,公司又在啤酒中增加了一种新成分,以此来延长啤酒的保质期。然而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新添加的成分与原先加入的泡沫稳定剂发生化学反应,出现了乳白色的混浊体。在消费者的一片谴责声中,公司不得不于1976年大规模回收了这种啤酒。此举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从此施利茨就一蹶不振,从美国第二沦为了啤酒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品牌。
上一主题:瑞士私人银行:金字塔尖上的神秘
下一主题:不做第一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