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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陈先生致电冠县网,讲述北京智学通教育有限公司如何挖代理商墙脚的事情经过。
陈先生在2011年5月联系北京智学通教育,经过市场考察多次洽谈,8月份签下聊城市的总代理,并开展工作。智学通是北京智学通教育有限公司开发的网络教育平台,陈先生看到智学通学习卡对孩子学习有帮助,经过考察,同北京智学通签下总代理合同。
合同约定,凡是在聊城地区有咨询学习卡的事情,将所有来访者信息反馈到代理商陈先生这里。双方开始的合作还是愉快,可是现在合作刚过半年,就发生了两次矛盾。去年,在陈先生签完代理没多久,就有该公司人员质问陈先生是干嘛的,并说要在聊城招代理。陈先生很是生气,同北京方面交涉,北京方面回答说询问陈先生的是新员工,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然而好景不长,智学通总部又有了新的动作,悄悄地在陈先生的眼皮底子下开发了一个新代理商,并单方面地取消了陈先生的聊城代理资格。
陈先生说,学习卡刚进入聊城市场时,市场对其的认识不够,所以自己在开发上有一定的难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陈先生总结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销售途径,并组织了大量的人力去开发市场。今年2月初,陈先生的合作伙伴李经理到冠县去推广学习卡,在留下资料并讲解了智学通学习卡的优点后,李经理离开了冠县。2月26日,冠县一女士打电话到聊城陈先生的公司询问学习卡事宜,该女士是冠县一培训的校长,由于陈先生正要出差,所以告诉该女士等回到聊城后再洽谈下一步的合作,等等。
后来该女士将咨询电话又打到了北京智学通总部,不知为何,该女士和北京智学通总部偷偷地把合同签订了,进而摇身一变,成了山东聊城的代理商……陈先生和北京智学通总部联系,负责处理事情的李静经理说陈先生没有达到公司的考核标准,他只好另外签订了新代理。
陈先生很是气愤,愤愤不平地表示,自己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坑人的公司!陈先生同北京智学通总部交涉无果,导致目前各项工作无法开展,陈先生很是困惑:公司本应该保护代理商的权益,怎么还要挖自己公司代理商的墙脚呢?
就此事我们咨询了豪材律师事务所孙律师。孙律师说,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合同的条款,陈先生的销售业绩并未违反公司的规定,而且完全超过该公司的考核标准;北京总部没有书面通知陈先生就取消其代理资格,属于严重违反合同法,没有履行合同赋予对代理商的保护。陈先生完全可以起诉北京智学通总部,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摘自《冠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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