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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市场煤” 和“计划电”矛盾日益激化,在长效价格机制缺位的背景下,煤电一体化经营成为各方多次主推的缓解煤电矛盾的措施。先是由于煤炭价格高涨,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电企无奈之下进军煤炭领域寻求自保;而煤企则趁电企经营困难进行扩展。近日山西省下发《关于促进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启了新一轮由地方主导的煤电一体化进程。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煤炭价格涨还是跌,煤电一体化经营被当作了“万金油”的应对措施使用,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诉求的主体发生了改变而已。这背后说明了什么,值得思考。
可以说,由于缺乏一个比较完善的煤电上下游运行机制,中国煤电一体化过程存在先天不足,动机不纯。在近年煤炭价格大幅度上升,煤企不差钱的情况下,煤电联营的确可能在短期内有效推进。然而,靠煤电一体化来解决眼下的煤电矛盾,实质上是回避矛盾的一种做法。
事实上,当前煤炭价格下行与整体宏观通胀压力减小带来的政策时机,不是煤电一体化而是让“市场煤”与“合同煤”价格并轨。从中长期来看,破解煤电矛盾需要以理顺价格机制为核心。首先是解决煤炭价格“双轨制”的历史遗留问题,然后建立上下游的煤电联动机制,再进一步是通过资源税与煤炭特别收益金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约束企业行为。
一般来说,电价的两个基本的目标是:传递价格信号以帮助消费者和投资者对其消费和投资作出正确的决策;保障管制的电力企业能够收回合理的成本,以确保其有能力提供电力服务。在社会化分工的背景下,企业的利润来源应该是技术的领先与高效的管理,试想一下,如果中国存在完善的价格联动机制,在煤价跌的时候,电价也跌,或许煤电一体化的动机就不强了。
当然,破解煤电矛盾的长效机制需要整体的设计,地方政府只能从当前情况出发,做出应对。但是,由于目前煤企的强势地位,形成若干区域性煤电一体化企业,对电力市场格局本身会产生重要影响,后续对能源格局、能源体制以及能源改革的影响须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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