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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与东盟合作的不断推进,出现了双方多渠道合作的局面。从以前官方对官方的交流合作方式,发展到现在官方与民间渠道齐头并进,有时以商会为代表的民间渠道甚至拥有更广阔的合作天地。而商会组织在自贸区内的日趋活跃,反过来说明中国与东盟国家日益密切的商贸关系,也体现了在新的发展趋势下政府机构和民间商贸组织职责的转变。
商会组织具有自我服务的功能。自贸区建成的不断深入,中国和东盟市场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商会组织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同时,商会也具有沟通共享的功能。在自贸区建设不断推进的进程中,各国政府出台和实施大量经贸政策,商会可通过自身组织优势加强信息沟通,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当然,商会作用的发挥需要政府的帮助。前不久,笔者参加南宁市贸促会、南宁国际商会举办的驻邕商会座谈会,30多位驻邕商会代表参加了座谈,各商会代表纷纷表示,希望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和帮助。
在2008年举行的“首届南宁-东盟城市商会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暨南宁商会百年庆典”上,来自中国和东盟各国商界近千名代表,就南宁-东盟城市商会的合作内容、机制、平台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达成了多项共识。
2010年10月,第七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首次设立了商会领袖论坛。2011年10月,在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举办的中国-东盟商会领袖论坛上,与会商会代表认为,各国商会将帮助企业寻找更多新的商机,开拓更多新领域的合作。
东盟是华商集中的地区。例如,在马来西亚,在全国17个商会中华商会占多数。这些商会经常以举办讲座的形式让商家了解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情况,帮助商家寻找商机,在组织贸易投资、访问考察、开拓商机、来访接待、交流洽谈、商业咨询等方面,这些商会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双方多渠道合作的不断推进,中国-东盟需要进一步发挥各国商会的作用。为此,各国政府应为商会提供发挥作用的更大空间,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引导作用,拓宽商会代表参政议政的渠道,定期召开非公经济或商会经济联席会议,及时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及时帮助协调重要事项和解决问题。
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和双边商务理事会的作用。在第二届中国-东盟商会领袖论坛上,有关专家建议,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可将年会开成中国-东盟企业间增进了解和沟通、促进合作和发展的盛会,加强双边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联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组织网络,发展与自贸区内外商会之间的合作。
鼓励各国商会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服务。例如,就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商会专题研讨。又如,商会要做好自贸区信息开发和利用,增进自贸区信息交流和资料互换,等等。
同时,扩大中国与东盟国家各类、各层面商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商会要根据政府和企业的不同合作需求开展工作,增强商会应对商贸活动中遇到的挑战的能力,营造更多商会合作发展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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