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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退房令”不能束之高阁
[发布时间:2012-08-14 08:32:52 点击率:]

  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的经济衰退,使持续已有两年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度面临严峻考验。一些地方政府对放松调控产生了迫切希望,高压已久的房地产市场对此反应灵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5、6两月不少城市的商品房价格出现止跌甚至微涨。

  房价跌不下去,说明调控目标仍未实现。是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与调控长期抗衡而岿然不动?在今天的中国经济版图上,除了大型国企,实在找不出其他的对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两年前国资委下达的“78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房令”再度进入人们的视野。国资委的这个规定,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两年时间过去了,当我们重新翻检国资委的这项“退房令”的时候,却发现它的执行效果不太理想。一位央企高管透露,迄今为止,至少还有超过六成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没有退出房地产市场。这位高管的这个判断,有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为证。

  央企是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经济体,它需要承担其他类型企业所不能承担的社会责任。央企在以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只顾到了赚钱,现在要求其中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其实是要求它体现必须体现的社会责任。因此,对于央企的“退房令”,不应该完全适用市场化的规则,比如允许它寻找一个卖出好价钱的合适时机,这样只会造成退房的遥遥无期,使“退房令”成为一纸空文。

  其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前遭遇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既有的政策没有执行到位的原因,央企“退房令”被束之高阁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国资委有必要重申“退房令”,并且规定明确的时间表,让这项深得民众期盼的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让“退房令”硬起来,可能会让这些央企遭受一些经济利益上的损失,但惟其如此,房价也才能出现有效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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